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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前活動助理認用假醫生紙騙病假 官再押後8.23判刑 索社服令報告

民政署前活動助理認用假醫生紙騙病假 官再押後8.23判刑 索社服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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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26 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助理涉於 2022 年 7 月,先後兩次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醫生證明書,以誤導民政署並獲得病假。廉政公署調查後,發現在證明書開出的日子,相關醫生並未為她診症,遂起訴她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被告早前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原定周三(9 日)判刑。

辯方周三繼續求情,並提交案例,盼法庭考慮以非監禁形式處理。辯方提及,被告已向法庭提交案發日薪金,即 418.52 港元,賠償予民政署。辯方又指,本案的涉案金額較過往案例少。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本案牽涉被告違反誠信,案情嚴重,但假醫生紙的製作不嚴謹,文件明顯經過刪改,且涉案金額不大。官押後至 8 月 23 日判刑,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外婆因病離世,被告因曾經感染新冠肺炎後傳染家人感內疚;被告案發當天亦確實身體不適,用了錯誤的方法申請病假。

案情:廉署調查發現醫生沒為被告診症

被告張倩瑜(26 歲),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情指,案發時,被告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於民政署,於元朗民政事務署擔任活動推廣助理,每月享有 3 天病假。

案情指,被告向上司申請於 2022 年 7 月 4 日放病假,並提交一張看似由一名政府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副本,但未獲接納。被告被要求交出正本時,她聲稱正本已違失。被告其後再提供一張,看似是由一名私家醫生於同日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

廉政公署調查後,發現開出證明書的兩名醫生於 2022 年 7 月 4 日並沒有為被告診症,亦沒有為她開出醫生證明書。被告涉嫌誤導民政署該兩名醫生建議她放病假。

TMCC97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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