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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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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首案|7人否認串謀殺警等 控方指計劃遊行時放炸彈、射警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起訴多罪,包括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爆炸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其中 6 男否認反恐條例、串謀殺警等罪受審,控方周三(24 日)在高等法院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指 3 名被告為「屠龍小隊」成員,曾到西貢試槍、測試炸彈引爆器、參與台灣軍訓等。另有被告偷大學實驗室化學品、有人則管理 Telegram 頻道安排眾籌。

控方形容,計劃一切就緒,最終未有實行,因警方作出拘捕,並強調串謀罪,毋須完成實質罪行。被指為「屠龍小隊」領導人物、同案認罪被告黃振強,預料下周一(29 日)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黎智英案第67日審訊|陳梓華認於錄影會面說謊 想與SWHK撇清關係、為李宇軒脫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7 日審訊,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九天作供。

辯方針對黎與陳於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間六次會面情況提問,指黎沒說過欲領導勇武派,亦沒說過「支爆」,此說法是由劉祖廸提出。辯方又指,黎沒稱要透過制裁達「支爆」,亦沒指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推爆政府」,陳一概不同意。

另外,辯方引述陳在成為控方證人前的錄影會面內容提問,陳多次庭上承認內容虛假。當中陳於錄影會面形容 SWHK(重光團隊)有數名領導,「唔似係得李宇軒一個」,陳庭上稱「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承認想為李脫罪;而陳在會面稱對 SWHK 有負面評論,他亦在庭上承認,是想與 SWHK 撇清關係而說謊。案件下周一(29 日)續審。

《立場》被指煽動案原訂4.29裁決 第三度押後至8.30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同年 10 月裁決,其後改至 11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早前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郭偉健另希望等候譚得志煽動上訴案結果,案件押後至 4 月 29 日裁決。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再度押後至 8 月 30 日下午 2 時半裁決,預計需時 180 分鐘。據了解,控、辯收到法庭通知,法官郭偉健需要更多時間考慮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由 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7 日審訊,由案件開審至最新裁決日橫跨近 2 年。

煽動罪三年半.拘捕檢控篇|共55人被控舊煽動罪 逾七成案涉網上言論

2020 年《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政府並引用《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起訴,是 1997 年後首次引用該罪。至 2024 年 3 月,《維護國安條例》通過,改變煽動罪的定罪元素,並加重罰則,舊條文自此被取代,成為歷史。

舊煽動罪由重新引用至被廢除,歷時大約 3 年半,這段時間共有 55 人及 4 間公司被控,分成 37 宗案件,當中 33 宗已審結,而《蘋果》、《立場》等 4 案則仍處審訊及上訴階段。

這 37 宗案件反映政府如何運用煽動罪規範言行,而法庭的裁決亦為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定出新的界線。《法庭線》以專題報道,整理由起訴至判刑的情況,第一篇會分析案情,看看有多少宗涉及網上言論,而政府最常引用作起訴的煽動意圖又是甚麼。

《法庭線》第二篇舊煽動罪的專題報道,回顧辯方於各案提出,由控罪的合憲性至域外效力的 4 個主要爭議,這些爭議目前無一成功——法庭裁斷的理據是甚麼?對於基本權利作出了甚麼限制?

舊煽動罪首次定罪的刑罰上限是監禁兩年,目前已審結的 29 宗案,最高量刑起點是判囚 21 個月,這些案件的量刑,反映法庭有何考慮?哪些涉案行為被認為要承受較重刑罰?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 鄒幸彤申請1法官避席6.24聆訊 官稱今年未能開審

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三(24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第 2 次案件管理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排期 6 月 24 日,處理鄒幸彤提出,另一法官黎婉姬的避席申請;同日李卓人、何俊仁亦將在終院就 8.18 流水式集會案處理上訴。

李運騰明言,本案將有第 3 次案件管理聆訊,不排除會加開周六處理,又指「無論邊個法官審,今年之內唔會聽得到(本案聆訊)」。

鄒幸彤另即席提出保釋申請,及要求放寬傳媒報道限制,控方皆反對。法官聽取陳詞後,即時拒絕兩項申請,鄒及另外兩被告續還押。

鄧桂思死因研訊|涉事醫生傳召專家 指鄧出現暴發性自身免疫性肝炎非乙肝復發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惟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其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死因庭周五(26 日)踏入第 7 日研訊。兩名涉案主診醫生一方,傳召病理學專科醫生崔文山作為專家證人。

崔供稱,檢驗鄧的肝臟切片組織後,認為鄧是出現「暴發性自身免疫性肝炎」,沒有慢性肝炎的情況,亦不是乙肝復發。他之後在死因研訊主任提問下同意,其報告是以病理組織學角度、化驗肝臟得出結論,自己未曾為鄧作臨床診斷。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則問及,鄧的情況可否是與服用高劑量類固醇有關。崔稱「醫學上冇 100% never say no (完全說不),我都唔夠膽 100% exclude (排除)呢個 possibility (可能性)」。

被指發表攻擊警察等言論遭革職 官中教師司法覆核勝訴 官稱非唯一可行懲罰

官校女教師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 Facebook 發表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她早前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指當局錯誤裁定她行為失當、辭退決定涉欺壓等,要求法庭撤銷局方革職決定。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五(26 日)頒判詞,裁定她司法覆核得直,指女教師雖有行為不當之處,但局方處分時,看來未考慮其他可行懲罰如強制退休,就直接以革職為量刑起點,必涉法律上的錯誤,故理據成立,下令撤銷革職決定,並向她頒訟費。

判詞提到,女教師任教官校 25 年,除本次事件外,行為無可挑剔,卻因解僱失去所累積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或難再覓新僱主,遑論重建退休金。另亦沒證據顯示,其 Facebook 言論對其校內教職,或任何學生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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