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7.14-2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7.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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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一周法庭線報|47人案押後求情;反修例新案;721五周年整合
影片:47人案求情|九西6人完成求情 各人在陳詞說了甚麼?
上周焦點:
47人案|法庭通知押後處理新西、新東被告求情 據稱因「未能預見情況」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已完成四批、共 26 名罪成被告的求情,包括組織者,以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和衞服界的參選人,尚餘參選新西的 8 人及新東的 11 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 7 月底及 8 月初進行的新西及新東被告求情都押後,新西押後至 8 月 27 至 29 日進行;新東則押後至 9 月 2 至 5 日進行。據悉,法庭周二(16 日)下午發信通知,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unforeseen circumstances)而改期。

《願榮光》禁令案|鄒幸彤申參與上訴案被拒 上訴庭拒批上訴許可 鄒須付約10萬訟費

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獲上訴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早前有意參與律政司上訴案但被拒申請上訴許可亦遭高院駁回

鄒幸彤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周四(18 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判詞指,鄒幸彤沒有按法官指示,以「介入者」等身分加入訴訟,加上她否認作出受禁行為,不能成為與訟方,法官亦已運用酌情權考慮她提交的反對理由;上訴庭另下令鄒一方支付約 10 萬元訟費。

反修例新案 20歲男涉2020年APM非法集結 事發逾四年首提堂

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 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四年,再有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周二(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23 日答辯(司法機構網站周三顯示改為 7 月 24 日),以待警方準備閉路電視片段及截圖,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再訊。

反恐首案|控辯完成案情 3被告不作供、不傳證人 押後7.25結案陳詞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四(18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56 天審訊。對於被告李家田供稱進入理大拍攝紀錄片,沒參與「屠龍」商討用槍會議,控辯雙方讀出新一份承認事實,提及警方基於「局勢極為緊張及危險」,在理大一帶設置防線,以阻「暴徒」逃離理大,說服投降。

被告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均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辯方案情完結。法官張慧玲指,接著將處理法律原則,控方亦需時整理案情,遂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25 日),先由控方作結案陳詞。

還押者涉串謀探監者冒簽索償 控方指行為對警不利 官:合法途徑申索何以演繹成不利

2023 年 3 月,退休婦及一名男子,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因「口岸爆炸品案」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協助他們入稟向警務處索償,稱被警員毆打。4 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兩名還押者不認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裁判官彭亮廷關注,虛假文書控罪元素包括文件本身的內容虛假,惟控方不爭議被告的確向警務處索償,只質疑簽名虛假,文件「似乎無講大話」;官另質疑控方指被告行為對警務處長不利,惟「法治精神係任何人覺得有合理訴訟因由就可以告,點解可以演繹成被告(警方)收到(傳訊令狀)就係不利呢?」

控方澄清被告有權索償,但前提是使用合法文件,重申只要文件是冒簽,整份文件便是虛假文書,毋須斟酌其他內容的真假。案件押後至 9 月 27 日裁決,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721襲擊五年|過去一年沒新拘捕或檢控 至今非白衣1人罪成 白衣人9罪成、1罪脫

元朗 721 襲擊踏入五周年,最近一年警方沒有作出新拘捕,律政司亦沒有提出新檢控。警方回覆查詢時指,至今拘捕 69 人,有 22 人被控暴動等罪,數字與去年 7 月相同。

這一年有一宗 721 案件審結,該案是首次有非白衣人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拒納被告供稱出於自衛、保護他人,又指「黑衣人一方以暴易暴,違理違法」,但認為雙方暴力程度有別,刑責不同。至於白衣人一方,再多一人認罪,另有 5 人的案件進入上訴階段。

綜合至今 6 宗法庭案件(見內文表),白衣人案佔 4 宗,共 9 人罪成,一人罪脫。非白衣人案佔兩宗,一人罪成,而包括林卓廷等 7 人的另案仍在審理,將於 9 月進行結案陳詞。

黎智英案|6控方證人供詞整合 黎怎樣影響《蘋果》編採?與SWHK有何關係?

黎智英國安案在 2023 年底開審,《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SWHK(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等 6 人,先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控方於 2024 年 6 月完成舉證,控辯雙方將於 7 月 24 日作中段陳詞。《法庭線》整合證人供詞重點,回顧過去 90 日審訊。

黎智英被指是本案主腦,審訊重點之一是,他有否指示《蘋果》高層,透過報道推動國際壓力。高層均供稱,黎透過飯盒會及短訊,下達編採指示,例如要求將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一事「做到最大效果」、以林榮基訪問催谷 4.28 大遊行。高層又指,《蘋果》基本上跟隨黎的看法行事,形容他「一錘定音」、「鳥籠自主」。

黎亦被指為 SWHK 提供財政支援,審訊另一重點落在黎與 SWHK 的關係。「中間人」陳梓華指,透過李柱銘向黎尋求墊支,曾將此事告知李宇軒。陳又稱,曾與黎見面 6 次,兩人曾討論「支爆」等事宜。李宇軒則指,他在行動後期才得知,黎名下公司有份墊支登報費,重申從未與黎見面及通訊。

各證人作供期間,亦有提及黎對「勇武派」、《國安法》等事情的看法。《蘋果》高層一概形容,黎主張「和勇不分」,藉《蘋果》報道表達對示威者的同情。陳梓華則指,黎曾批評「勇武派」濫用暴力,要求他著對方「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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