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海港 Sir」等兩人被指騙逾 2,600 萬元貸款 同擬不認罪 保釋候明年 10 月審

「海港 Sir」等兩人被指騙逾 2,600 萬元貸款 同擬不認罪 保釋候明年 10 月審

分享:

近年活躍微博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 2019 年向本地兩銀行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騙取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件周二(27 日)在區院再訊,陳與另一被告商人擬各自否認兩項欺詐罪。

法官高勁修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進行預審,同年10 月 9 日進行 20 天英文審訊,二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透露將傳召 5 名警員證人,27 名市民證人。針對陳凱港有 4 段錄影會面片段,共 268 分鐘,辯方不爭議其自願性;汪浩毅則有兩段錄影會面片段,辯方將爭議其自願性。
控罪指兩人涉隱瞞陳任職警司
騙兩筆共逾 2,6000 萬元貸款

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 歲)及汪浩毅(49 歲,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

首控罪指二人於 2019 年 5 月 17 日至 11 月 4 日,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警司;或藉虛假地向東亞銀行表示陳於 2019 年 7 月至 9 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受薪,並意圖籍詐騙而誘使東亞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獲益,即一筆 2,154.9 萬元貸款的一部份。

次控罪指,二人於同年 5 月 17 日與 12 月 27 日之間,連同陳凱俊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警司;及/或藉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表示,陳凱港及陳凱俊分別於 2019 年 9 月至 11 月至 11 月至 12 月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並受薪,意圖藉詐騙,而誘使華僑永亨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凱港及或陳凱俊獲益,即一筆港幣 480 萬元貸款的一部份。

據了解,陳凱港被捕後已被停職。陳、汪分別准以現金 1 萬元及 5,000 元保釋。

DCCC132/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