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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
「海港Sir」陳凱港欺詐逾2600萬按揭貸款 提上訴被駁回 官指精心策劃 拒納陳不知情
沙田警區前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前督察汪浩毅隱瞞陳的警司身分,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欺詐罪成分別判囚 6 年半及 5 年。兩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上訴庭周一(17 日)駁回所有申請。
上訴方指,代理可能是在陳不知情下造假。不過上訴庭拒絕接納此說法,指陳更改收款戶口以隱瞞真實月薪,汪以「薪金」方式支付花紅以營造陳獲固定收入,認為本案是精心策劃。
「海港Sir」陳凱港欺詐逾千萬按揭罪成 上訴指無意隱瞞警司身分 中介為佣金作假
沙田警區前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前督察汪浩毅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兩人經審訊後同被裁定欺詐罪成,分別判囚 6 年半及 5 年。二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案件周二(3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
上訴方指,按揭申請表內容錯漏百出,並非由陳填寫及簽署,而他曾提供糧單予按揭中介,認為中介會轉交銀行,無意隱瞞自己任職警司,惟中介為賺取佣金在申請表虛報資料。官質疑,陳明知申請表重要,若中介虛報,陳一看便知出錯,中介便「露出馬腳」、「一睇就穿煲」,但陳「咁啱又冇睇」?3 名法官聽畢陳詞,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陳凱港及汪浩毅繼續服刑。
「海港Sir」陳凱港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 不服定罪、刑期提上訴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汪浩毅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兩人經審訊後同被裁定欺詐罪成,今年 5 月分別被判囚 6 年半及 5 年。高等法院資料顯示,陳凱港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排期處理。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5.12-18
上周焦點: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3人涉違英國安法;721非白衣人案;李宇軒供詞整 英國檢控3人涉違英國安法 港經貿辦經理涉進行情報工作 英國倫敦警察廳周一(13 日)公佈,於英國拘捕 3 名男子,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違反當地去年通過《國家安全法案》。警察廳指,3 人被指牽涉的情報活動與香港有關。 據當地警方資料,3 名男子分別為 38 歲 Chi Leung(Peter)Wai 、37 歲 Matthew Trickett 及 63 歲 Chung Biu Yuen。據了解,其中 Chung Biu Yuen 為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當地傳媒報道,3 人周一於倫敦西敏寺地方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將於 5 月 24 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of England and Wales)再提訊。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14 日)見記者,指中國駐英大使館已就事件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向英方提出嚴正交涉,並指任何對港府的無理指控,均不能接受。 反恐首案|黃振強否認為配合認罪 誣衊同案被告知悉殺警計劃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辯方續關注黃的承認案情,與其庭上供詞有出入。黃確認部分承認案情與事實不符,稱「呢啲係控方攞出嚟,佢話幾多就幾多㗎啦。」 黃另指,曾致電涉協助籌款的被告劉佩凝,講述將有人使用槍和炸彈,著努力協助眾籌。辯方質疑,黃事隔近 4 年才透露通話內容,形容是「無從對證」,質疑黃為配合認罪,「作出嚟去誣衊」被告;黃不同意。 黎智英案 官拒辯方申請重召張劍虹 國安警否認遊說張任控方證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早前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就 Slack 平台提問,法官周四拒絕辯方申請,指不論這個遲來的申請動機是甚麼,重召張劍虹明顯不符司法公正。 … Read more
「海港Sir」陳凱港詐騙按揭貸款逾2,600萬元 兩項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6 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 5 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 2,600 萬元,而貸款是以被告持有的物業作抵押,被告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他有實際得益,或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
辯方求情指,陳凱港希望幫助年輕人故成為警察,熱心舉辦少年警訊活動,並在 2019 年社運在網上「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官接納陳品格良好而減刑,汪則不獲減刑。散庭後,有旁聽者在庭外叫囂,批評「官字兩個口!」、「豈有此理、太過份!」
「海港sir」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逾2,600萬元 兩項欺詐罪成還押候判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陳凱港周五(1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另前督察汪浩毅面對的第一項欺詐罪成,第二項欺詐無罪。
辯方早前曾指,陳出版著作及接受媒體訪問,不可能隱瞞警察身分申請按揭,官裁決時反駁,指陳的警員身分不是人所共知的程度,認為他並非一般公眾熟悉的知名人士;且他申請時沒提交警察糧單及申報自己警司的月入,故裁定罪成。
至於次被告曾支付陳在其公司任職的「花紅」,官指時間與陳辦理東亞銀行的貸款接近,故裁定一罪罪成;另因沒證據顯示他知悉陳辦理華僑貸款申請,故另一項欺詐無罪。兩人還押至 5 月 17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兩人索取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