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在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濫用職權,挪用逾 80 件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案件周四(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裁判官李志豪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15 日再訊,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5 名被告獲准以 2,000 元現金保釋,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離港,及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 歲)、林曉君(29 歲)、余鳳珍(28 歲)、劉承軒(35 歲)及李俊禧(37 歲),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指他們於 2022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環署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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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指 5 被告挪用剩餘食品樣本
廉署早前發稿指,5 名被告案發時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該小組在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進行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以公帑向 5 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 8.8 萬元。
廉署調查時發現,5 人進行測試前,已計劃挪用剩餘的食品樣本,廉署人員其後在他們的寓所檢獲逾 80 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
根據食安中心規定,衞生督察應以公平合理的價格,購買隨機選擇的食品樣本作檢測,而每款食品樣本所需份量大約 1,000 克。食安中心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並須作妥善記錄。
WKCC269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