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海悅花園管理公司員工涉於 2017 年盜竊逾 300 萬元管理費,事後業主立案法團指,會向管理公司追討損失;管理公司則於 2019 年入稟高等法院,指法團未有妥善管理費用,向法團追討賠償。 事隔 4 年,兩名無業男子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周三(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2 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區院文件,期間兩人准以 1 萬元現金保釋候訊。
被告翁浚峰(27 歲,無業)及黃兆泉(32 歲,無業)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指他們於 2017 年 5 月左右,至 2018 年 9 月左右,串謀偷竊 3,344,123 港元,而上述物品是屬於海悅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翻查報道,管理公司於 2019 年入稟高等法院追討賠償時,本案被告黃兆泉為當時被告之一。
WKCC344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