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帶伸縮鋼棒到西九龍法院 男子准簽保守行為獲撤控

涉帶伸縮鋼棒到西九龍法院 男子准簽保守行為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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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稱用作自辯

被告需以普通話傳譯。法庭書記讀出案情,指被告於西九龍法院大樓 1 樓安檢區被搜出環保袋內的一支伸縮鋼棒,法院保安員其後報警。被告解釋伸縮鋼棒用作自辯用途,亦不知悉香港法例禁止攜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朱東升(25 歲,報稱學生)被控於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 1 樓安檢區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鋼棒。

WKCC259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