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涉挪用客戶資料推銷貸款 星展銀行4前僱員貪污等罪成 還押 8.18 求情

涉挪用客戶資料推銷貸款 星展銀行4前僱員貪污等罪成 還押 8.18 求情

分享:

2021 年 1 月 26 日,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星展銀行和建設銀行(亞洲)5 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收取最少約 25 萬元佣金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當中涉 4 名星展銀行職員的案件,於 2021 年 1 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經過約兩年半,共四十多天審訊後,4 人於周一(3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至 8 月 18 日求情。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鄧少雄指,控方成功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但表示本案受到延誤,要求控方準備案件時序表。官又提到,案件牽涉大量證物,審訊期間亦須處理兩個特別事項,導致一直受到延誤。

4 名被告依次為叶輝(43 歲,前星展銀行豐盛理財客戶經理)、黃曉欣(38 歲,前星展銀行私人貸款業務顧問)、石彥汭(35 歲,前星展銀行私人貸款業務顧問)和查卓鋐(35 歲,前星展銀行私人貸款業務主管),均為現時年齡。

案情:客戶經理洩露客戶資料予貸款顧問

案情指,廉政公署 2021 年調查發現,2015 年至 2016 年期間,四名被告非法收取最少約 25 萬元佣金,洩露星展銀行電腦系統內的客戶資料。叶輝當時任職星展銀行北角分行的豐盛理財客戶經理,負責處理該行資金逾 100 萬元的客戶,亦是四人中,唯一獲授權,可取用星展銀行儲存客戶機密資料的電腦系統。黃曉欣及石彥汭二人為該行私人貸款業務顧問,查卓鋐則為私人貸款業務主管。

叶輝共被控 7 項貪污控罪,其中 3 項控罪與石彥汭一同被控、1 項與黃曉欣一同被控、1 項與查卓鋐一同被控。叶其餘 2 項控罪和兩名前私人貸款顧問有關,涉案二人早前作為證人,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

案情:貸款顧問向客戶經理支付佣金

案情指,叶通過客戶關係管理(CRM)系統,查閱星展銀行客戶的資料,然後通過短訊將資料洩露給星展的貸款顧問,即本案其他被告。其他被告為客人申請貸款後,會支付叶 2% 回佣。

若顧問未能為客人申請貸款,叶就會指示各人,將客人轉介至其他借貸公司的貸款顧問,從轉介所得的佣金中再抽佣。判詞提及,就叶和黃兩人串謀的控罪中,叶透過短訊,向黃透露超過 300 名客戶的個人資料。

官:被告取用電腦系統時「心懷不軌」

法官指,就本案貪污控罪,控方成功就事實爭議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至於叶另被控的 30 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指他使用客戶關係管理系統查閱客戶資料,再透過短訊將資料洩露給貸款顧問,法官指,叶在取用系統時是不誠實的,唯一合理推論是當他取用系統時「心懷不軌」,裁定控方成功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30 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成立。

官指案件延誤、要求控方準備案件時序表

官又提到,本案至今受到延誤,要求控方準備案件時序表,以及計算「歸還令」金額。判詞中指出,本次案件牽涉的證物和文件數量龐大,涉及 32 名證人,28,000 頁證物文件及 7,000 多頁審訊文件。審訊期間亦須處理兩個特別事項,導致審訊一直受到延誤。

案件押後至 8 月 18 日求情,及索取四名被告的背景報告,4 人須還押候判。

DCCC101/2021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