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力服務大埔區的「嘉誠地產」,其兩名董事被指月付 6,500 元,向他人購買「美聯物業」客戶資料以兜售地產代理服務,維持約 5 個月。兩董事連同美聯一名地產代理被起訴「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
案件原定周二(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庭上指,「嘉誠」兩董事中,有一人早前認罪並已轉為控方證人,另一人則改認罪。承認案情指,「嘉誠」會計紀錄中,有關月付款項標註為「傳單廣告費」,案發期間獲取逾千項物業紀錄,當中逾 400 項有客戶資料。不認罪的「美聯」代理,則爭議其招認是上司以「壓逼的手段」獲取。案件周三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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