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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策劃、參與襲擊龍門冰室廚師主管 2男不認罪 控方指被告轉帳予施襲者

涉策劃、參與襲擊龍門冰室廚師主管 2男不認罪 控方指被告轉帳予施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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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一名龍門冰室廚師主管清晨於店外受襲,4 人因涉案被捕,其中 2 人否認「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二(31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紀錄顯示梁姓被告轉賬共 1,800 元給另外兩名施襲者,其中一人已認罪。事主則供稱,其中一名涉施襲者,為店內水吧同事;但事主指,不認識受審的 2 名被告。

開案:一人付錢給另兩人襲擊事主

案件由法官林嘉欣審理。被告梁俊羲(32 歲)、陳建瑋(28 歲),與戚愷峯及李紹華,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6 日在金馬倫道 34 至 36 號外地下,意圖使黃偉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黃。

控方開案陳詞指,於案發當日早上 6 時 30 分,事主到達龍門冰室尖沙咀分店,準備拉起閘門上班時,被人用硬物襲擊,其後被送院治療。醫療報告指,事主的右邊頭皮兩處裂傷及大範圍血腫、左手瘀傷血腫、右手小指關節裂傷、左手掌骨骨折等。

開案續指,紀錄顯示梁轉帳了 1,000 元給戚,又轉帳 800 元給陳,戚於案發前夜晚及當日清晨兩度致電梁,而戚和李早前已承認襲擊事主,戚亦在警誡下招認「我收人 1,000 蚊,同兩個男人去金馬倫道打人」,因應梁上述兩筆轉帳,控方推斷梁負責策劃襲擊行動,陳則參與行動。

事主稱曾轉交辭退通知信
予另一認罪被告

控方傳召 46 歲事主黃偉強作供,黃供稱當時任職龍門冰室的廚師主管,於案發時被兩人用硬物從後襲擊頭部,他蹲下用雙手護頭,惟再遭拳打腳踢,維持 30 秒左右,黃站起來後看到有一名黑衣人向自己扔玻璃樽、但不果,該人其後往漆咸道方向逃跑,另 2 人則逃向加拿分道。

黃續指,他不認識本案 2 名被告。控方詢問黃是否認識早前承認干犯本案的李紹華,黃指李是 2020 年 6 月 1 日入職涉案分店的水吧職員,但一個多月後被辭退,自己負責代公司將該通知信轉交李。

代表第一被告的辯方詢問,黃曾於兩次錄口供時,表示沒有與他人結怨或有債務糾紛;黃確認。

錄影會面:警出示 WhatsApp 紀錄
被告拒答

控方於庭上播放梁俊羲的錄影會面紀錄,他由大律師陪同,向警員稱當時於斧吧餐廳任職餐廳經理,工作時間為早上 10 時半至晚上 11 時半,案發時於家中睡覺。

警員出示早前認罪的涉案男子戚愷峯 WhatsApp 對話紀錄,顯示他與名稱為「小天哥哥」的人傳訊,而該「小天哥哥」的聯絡電話,與梁使用了超過 10 年的個人電話號碼一樣;梁稱不回答。

至於是否認識事主及陳,以及案發前後有否轉帳至任何人,梁亦指不回答。

另外,代表被告陳建瑋的辯方於庭上透露,爭議涉案男子的身分是否陳;控方則指,警長對比閉路電視 20 小時後,認出陳為涉案男子,將於周三傳召該警長以臨時專家身分作供。案件周三(11 月 1 日)續審,2 名被告續准保釋。

DCCC14/2021、DCCC2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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