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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前女友女兒獨處時裸露 巴籍男子被判囚6個月

涉與前女友女兒獨處時裸露 巴籍男子被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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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巴籍男子涉在前女友家中與其女兒獨處時裸露,被控一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周一(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接受判刑。

辯方求情指,案件在同類型案件中非最嚴重,向女童裸露只有數秒時間,又指被告重犯機會低,與前女友及其女兒已斷絕來往,加上至今已還押 4 個半月,盼裁判官能輕判。裁判官梁雅忻考慮受害者年齡和被告違反誠信,終判囚 6 個月。
辯方求情:被告裸露僅數秒

辯方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被告無任何精神病或情緒病紀錄,且沒有戀童癖,重犯機會屬於中等偏低,又指被告裸露時間短暫,只有數秒時間,涉事兒童只看到被告私人部位的一部分。

辯方續指,受害兒童為被告前女友的女兒,受害人及其母親已經和被告斷絕關係,又指被告違反受害者對其信任,但非同類型案件中最嚴重。被告已被還押 4 個半月,盼裁判官能輕判。

心理報告指被告對錯誤洞察力有限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本案受害者年幼,案發時受害者信任被告,惟被告在她本應感覺安全的家中犯案,違反誠信。官又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雖然再犯機會低,但報告同時指被告對於自己的錯誤洞察力有限(limited insight to wrongdoing),終判囚 6 個月。

KCCC305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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