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連鎖餐飲集團高層涉於 2021 年,與旗下分店女員工發展婚外情,疑因影響公司名譽而疏遠女方,及後遭對方以床照勒索 50 萬元。32 歲女子否認勒索罪,周二(11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至 10 月 25 日判刑。 被告早前聲稱「放相」是希望與事主復合,暫委法官葉啓亮裁判時指她「邊作供邊砌詞」,其 WhatsApp 訊息咄咄逼人,例如「收唔到(錢),你個名一定會臭」。法官指,她明顯知道事主是大人物、已婚及不想兩人照片流出,她針對其擔憂,威脅破壞對方形象。
辯方指事主供詞不可信
官:辯方批評無一成立
辯方爭議男事主 X 供詞的可信性,指 X 疏遠被告有 4 個版本的說法,包括在首次性交後疏遠她,及為被告支付醫療費後疏遠她。
區院暫委法官葉啓亮裁決時指,X 並非有 4 個版本的說法,而是在不同階段有疏遠的想法,WhatsApp 紀錄可支持其說法,如他稱「都是錢錢錢,你(被告)好多心計,相處好不舒服」,加上 X 很少回覆被告、漸漸疏遠她,認為辯方說法站不住腳。
辯方又指,X 有定罪紀錄、相關案件經驗令被告自投羅網;法官對於辯方說法「摸不着頭腦」,不認為案底會影響 X 的證供可信性,亦不相信 X 有能力及技巧,令被告干犯本案或自投羅網。總括而言,控方證人在盤問下沒被動搖,「辯方批評無一成立」。
官批被告「邊作供邊砌詞」
沒復合之意
相反,法官認為被告供詞不可信,指她「邊作供邊砌詞」。被告稱 X 強姦她,但法官質疑兩人性交後,被告拍攝靠近 X 的親暱相片;被告又稱被強姦後,獨自留房不知所措,但法官指她事後 WhatsApp 男事主,表示會保密事件、要求經濟援助,又稱「把初夜送給你」,批評與強姦指控南轅北轍。
被告聲稱「放相」是希望與 X 復合,法官指她的態度惡劣,例如發出「收唔到(錢),你個名一定會臭」、「再唔見到條數,後果自負」等訊息,認為被告沒有復合之意,不可能是修補關係。
官:被告咄咄逼人 針對事主擔憂作威脅
法官認為,被告明顯知道 X 是大人物、已婚,亦不想兩人照片流出,她針對 X 的擔憂,威脅破壞其形象。若 X 不按她的要求付款,她就會傳播 X 的照片及影片,披露兩人婚外情關係。
法官續指,被告的 WhatsApp 訊息咄咄逼人,「字裡行間沒有一絲想復合的意思」,裁定勒索罪成,還押被告至 10 月 25 日判刑。
被告被控勒索罪 男事主獲頒匿名令
被告黃莎莎(32 歲)否認一項勒索罪,指她於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6 日,以恫嚇方式意圖使其獲益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不當地要求 X 交出 50 萬港元。法庭早前頒下匿名令,禁止任何人報道事主 X 身分、案底及其餐廳名稱。
DCCC114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