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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15歲女童非法性交、抓頸扯頭髮施襲 38歲男否認兩罪開審

涉與15歲女童非法性交、抓頸扯頭髮施襲 38歲男否認兩罪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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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歲女童於 2020 年透過前男友認識 38 歲男子,並稱呼他為「契爺」。男子強迫女童與前男友分手,二人其後交往。該男子涉於天水圍住所內,在女童不願意的情況下與她性交,並曾向女童「叉頸」及扯頭髮,被控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襲擊共兩罪。

男子周三(1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女童母親因無法聯絡她而報案。女童於 2021 年 9 月 27 日被找到,其後被安置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女童告知社工,同年 9 月某日,曾與被告發生性行為,繼而揭發本案。案件午續。
控方:X 通過前男友識被告後交往
X 錄影會面稱強行性交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童 X 出生於 2005 年 12 月,案發時為 15 歲。2020 年 11 月,X 通過前男友認識被告曾國成(38 歲),並稱他為「契爺」。被告其後強迫 X 與前男友分手,要求 X 做他的女朋友。二人於 12 月交往。

X 於錄影會面中稱,2021 年 9 月某日,她到被告位於天水圍天悅邨悅華樓的住所。二人在床上玩手機時,被告問 X 是否想做愛,惟 X 指累了,拒絕被告。被告不久後再次提出性要求,隨後脫下  X  的短褲和內褲,並在沒有使用避孕套的情況下,將其陰莖插入 X 的陰道,進行性交,被告其後射精在 X 的肚上,二人先後洗澡。

X 離開單位及騎單車回家。X 其後有與被告保持聯繫,直至 X 進入青少年院後,才斷絕聯繫。

X 錄影會面:
被告抓脖子、扯頭髮施襲

X 又於錄影會面稱,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數天後,X 再到被告家中,被告另一名女友亦在場。X 指,不想與被告拖拖拉拉維持關係,被告聞言,抓其脖子將她按倒,X 掙扎並離開被告住所。當她到達電梯大堂時,被告扯其頭髮並將她拖回單位。X 於單位內哭泣,並在約一小時後離開單位。

被告於 2021 年 11 月 4 日被捕,警誡下承認認識 X ,但拒絕回答其他問題。

另 X 與被告的通訊紀錄顯示,2021年 9 月 8 日,X 曾向被告發送一張脖子發紅的照片,並聲稱要報警。被告曾回覆稱:「大佬想要啲咩」,其後又發送兩則訊息:「反嚟」、「反到」,而二人亦有繼續聯繫。

被告曾國成(38 歲)被控於與 2021 年 9 月某日,在天水圍天悅邨悅華樓某單位,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 X 非法性交;另被控於 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上述單位及悅華樓 24 樓電梯大堂襲擊X。

DCCC2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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