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37 歲男高級督察劉震宇涉在港鐵啟德站附近襲擊一名女子,控方案情指劉從後摸事主右手臂。他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受審,周四(2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劉淑嫻指,被告在事發後愈行愈快,認為他必然知悉正被事主追截和叫停,但指不能肯定具犯罪意圖,不能排除當時觸碰事主是示意讓路,而主觀地以為得到事主同意而回頭笑。官又指,當時有警員陪伴被告,認為被告不可能在另一警員目擊下犯案。
官另指,不接納兩名警員的庭上證供,指與被告同行的偵緝警員,證供不盡不實、難以置信;而偵緝警署警長為被告的直接下屬,閉路片段見兩人當晚曾擁抱和握手,認為其證供偏頗。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會於司法程序完成後,按既定程序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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