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現年 36 歲的男子,涉於 2024 年與 13 歲女童非法性交,他早前承認一項「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周三(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辯方援引的上訴庭案例,指「女事主外貌看來比實際年齡成熟」是強烈求情因素。不過法官則認為事主外貌不算成熟,加上本案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大,被告罪責較案例更嚴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現年 36 歲的男子,涉於 2024 年與 13 歲女童非法性交,他早前承認一項「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周三(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辯方援引的上訴庭案例,指「女事主外貌看來比實際年齡成熟」是強烈求情因素。不過法官則認為事主外貌不算成熟,加上本案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大,被告罪責較案例更嚴重。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否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周四(23 日)展開第 18 日審訊,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控方指,事主案發時未成年,加上首遭家人以外的人觸摸身體,反應未必如成年人,沒大叫、逃跑屬合理,且她視施為男友,順從對方意願性交非有違常理。
辯方則指,事主稱憂慮區議員身份會「走入社區,走入人群」,報警具逼切性,惟事主對選舉事項漠不關心,質疑情況不合常理。辯方又指,X 作供期間添加、創作情節,案情存在很多「內在不可能性」。官聽畢陳詞,押後案件至 9 月 14 日裁決。
22 歲男涉於 2024 年 7 月與案發時 12 歲女童性交,事後威脅女童支付逾 35 萬元。涉案男子否認與 13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勒索等 4 罪,案件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庭上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片段,事主稱透過交友程式認識被告,被告曾帶她到後樓梯吸食有「漏煤氣味」的「加料」香煙,並提議與她發生性行為,聲稱「有戴安全套,冇嘢嘅」。事後被告指香煙由其「大佬」提供,事主須付費,並威嚇指「大佬」會入侵女童手機,並持有兩人性交片段,事主遂從母親衣櫃拿取金錢交給被告。
43 歲男子承認兩度與智障女子性交,承認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周五(1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 6 星期。
報告指被告堅稱自己無辜,不知道事主智障。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歷不高,溝通能力有限,希望法庭判刑前可再索取感化等報告。裁判官何慧嫻拒絕,指兩罪性質嚴重,又斥被告將責任推卸在事主身上。
2024 年 3 月,現年 40 歲的律師陸建廷於社交程式 Heymandi 認識 12 歲女童後,與對方性交及拍下裸照。陸早前承認 5 項「與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等罪,周四(4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43 個月。
官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事主對事件感羞愧,冀抹去與本案有關的記憶,心理專家亦無法排除,被告會被青春期的女生性吸引。官續指,被告與事主的對話大多環繞性,認為兩人並非建立真誠的長遠關係,僅利用事主的性好奇,被告在性交時更脫去安全套,可見他沒愛護、關心事主。
已婚小學輔導主任,涉 1 年間於住所及酒店,與一名約 13 歲女童多次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影像。事主其後割腕,父親追問下意外揭發事件。被告周五( 28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陳廣池押至明年 1 月 8 日判刑,候索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被告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與女童性交時,多次沒使用避孕套,改叫事主服避孕藥。事主又指感覺受騙,因被告已婚,但曾對她說,這些行為無對錯之分。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否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案,周五(7 日)踏入第九日審訊,處理控方呈上新證據的申請,法官陳廣池押後下周一頒決定。
控方提出,辯方盤問事主時雖沒明確說她捏造,但從盤問方式可推論辯方質疑她事隔 10 多年後見施參選後才報案等,其實是指控她「新近捏造」,故申請引入事主事發當天與他人對話作「反駁證據」。辯方反對,指挑戰事主證供可信性不等於說她捏造。
第八天審訊|事主稱在施家性交30分鐘 辯方引相片質疑兩人正乘港鐵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否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案,周三(5 日)進入第八日審訊。事主供稱,2011 年 3 月到達施的住所,傾談 30 分鐘後開始親吻,施脫去其校服,其後兩人性交約 30 分鐘。辯方質疑為何不擔心施的父母在期間回家?事主稱施「實牙實齒話屋企人未返」,故她相信施的說法。
辯方另引相片質疑,在那一次指稱性交事件發生時,事主其實正與施乘港鐵往尖沙咀。事主否認,又指無法確定該相片的日期,但肯定非性交當日拍攝。
第七天審訊|辯方指事主若遇非禮理應強烈反抗 質疑沒發生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否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案,區院法官陳廣池駁回辯方「換官」申請,周二(4 日)進入第七日審訊。辯方續盤問,質疑事主若遇到非禮,理應強烈反抗,質疑公園非禮一事並沒發生,事主不同意。
辯方另指,是事主主動向施索取聯絡方式、要求成為情侶。事主亦否認。事主在盤問下又供稱,與施拍拖後,施稱「我(事主)嗰陣時咁樣俾佢摸過,我都係屬於佢㗎啦」,她稱被施說服,「真心相信」自己屬於施。
第六天審訊|陳廣池駁回辯方換官申請 批以偏概全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控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案,周五(3 日)在區院進入第六日審訊,法官陳廣池駁回辯方的「換官」申請,案件押後至 11 月 4 日續審,續由陳審理。
陳廣池引述,辯方指他在 4 天審訊期間曾介入主問及盤問 48 次,如同「進入格鬥場」,又指他就事主的供詞作預先裁定。陳反駁,辯方的論點是「以偏概全」,無法確立他在整體審訊中出現實質和潛在偏見。
陳又指,辯方的申請造成不必要延誤,令事主作供腰斬,又批評辯方就預先裁定的陳詞「有亂扣帽子之嫌」。陳指,身為擁有 18 年資歷的法官,會秉承司法誓言,「無懼、無私、無偏、無欺」,秉公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