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涉謀殺獲假釋八旬翁 認向 4 護理員淋通渠水囚 15 年 官:八旬仍犯案為何寬大處理

涉謀殺獲假釋八旬翁 認向 4 護理員淋通渠水囚 15 年 官:八旬仍犯案為何寬大處理

分享:

曾犯謀殺罪被判囚終身的八旬翁,獲假釋後疑因向護老院追討 8 千多元按金不果,於 2020 年初到護老院向 4 名員工淋通渠水,早前承認兩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周二(18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 15 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很大機會在監獄度過餘生,望法庭酌情扣減。惟法官陳慶偉指,被告年屆八旬仍選擇犯案,法庭為何要寬大處理,並批評被告有預謀犯案,攜帶 3 支通渠水到場,濃度達 98%,毋庸置疑是要對事主造成最大傷害。法官又指,長期監禁對被告沒有阻嚇力,當被告遇上不稱心的事情便訴諸暴力,從他在庭上多次叫囂,可見一斑。
辯方:被告可能死於監獄 官:八旬犯案為何寬大處理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明白本案有加刑因素,被告曾於 2001 因犯謀殺案被判囚終身,並在假釋後 18 個月後干犯本案。辯方亦同意案情嚴重,但被告於施襲後不打算逃走,加上被告年老,很大機會在監獄度過餘生,希望法庭酌情扣減。

法官形容,被告的健康狀況尚可,雖然他很可能於監獄終老,但法庭亦要平衡事主的利益。被告干犯本案時已年屆八旬,但他仍選擇犯案,反問為何法庭仍要寬大處理。若要寬大處理,亦應交由行政長官決定。

官:長期監禁未能阻被告施暴

法官判刑時引述兩名事主創傷報告指,事主身心因案承受強烈痛楚,當中事主林筠皓的傷勢難以用筆墨形容,另一傷者岑滿琴所受的影響較小,但因本案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被告有兩個涉及暴力的案底,於 2001 年因謀殺食環署同事被判囚終身,及後獲減刑至監禁 27 年,2018 年獲假釋,出獄後 18 個月干犯本案。法官指,長期監禁似乎未能阻嚇被告使用暴力。當被告遇上不稱心的事情,便以暴力手段解決問題,例如被告今天在庭上叫囂,可見一斑。

其中在法官讀出案情,提及被告未能向護老院取回訂金時,被告突然在被告欄內不斷大叫「唔係訂金嚟㗎,係詐騙!」又稱有人「恐嚇我個女,我個女好驚!」法官一度休庭,讓被告冷靜。其後開庭,被告再次叫囂,法官警告,若被告再不保持安靜,會要求他到羈留室。

官:有預謀犯案 通渠水濃度達 98%

法官斥責,被告與 22 年前的自己一樣危險,直至他不再對社區安全構成風險之前,不應獲假釋。被告細心計劃本案,選擇於午膳時間犯案,攜帶 3 支通渠水到場,而且濃度達 98% ,毋庸置疑是要對事主造成最大傷害。被告有預謀犯案,向無辜的員工施襲,構成永久傷害,當中一名事主有百分之 7 的身體表面受傷。

法官指,知道被告已走到人生最後階段,不排除他會在監獄度過餘生,但考慮到被告過去暴力紀錄及整體情況後,兩罪分別以 18 年及 9 年作量刑起點。被告於開審首天認罪,給予認罪扣減後,最終就兩罪共判被告入獄 15 年。

護理員臉部二級燒傷、需植皮

案情指,被告一度居住於百好護老中心,其後遷出,院方認為被告沒有如期通知,沒收 8,200 元按金。被告於案發當日攜帶通渠水到場,當時 4 名護理員正在用膳。被告向 4 人潑通渠水,他們逃到洗手間。事主岑滿琴額頭、上唇及雙臂受傷;林筠皓則臉部受傷,臉部、咽喉及耳道等二級燒傷,需接受植皮手術。

被告李添銓(87 歲)被控於 2020 年 1 月 25 日,在葵涌百好護老中心,意圖使劉晓云、岑滿琴、林筠皓和司徒瑞滿燒傷而非法及惡意向上述 4 人淋潑硫酸。被告早前承認兩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另外兩罪則存檔法庭。

HCCC70/2021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法生咩事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