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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合謀定價案 競委會再控兩公司 安樂:已解決責任

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合謀定價案 競委會再控兩公司 安樂:已解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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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旗下的「安樂工程集團」,附屬公司「安樂機電」涉及的合謀定價案,競委會周二(23 日)展開第二輪訴訟,入稟起訴「安樂機電」、「Johnson Controls」及一名前職員,指涉及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圍標,屬嚴重反競爭行為。

競委會指,要求競爭事務審裁處宣布「Johnson Controls」違例及罰款等。而早前已與「安樂機電」達成協議,其就兩輪訴訟承認法律責任,支付 1.5 億元罰款。

「安樂工程」則發出公告,指競委會已結束兩輪調查,「安樂機電」的潛在責任均已解決。
競委會指第二輪訴訟
涉「安樂機電」與另公司合謀定價

按競爭事務委員會周二公布,第二輪訴訟的對象為「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江森自控香港有限公司」、「約克國際(北亞)有限公司」、「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以及「Johnson Controls」的前助理服務經理李銳明。「Johnson Controls」是「江森自控」、「約克國際(北亞)」的最終母公司。

案情指,「Johnson Controls」及「安樂機電」為空調工程供應商,互為競爭對手;雙方於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24 日期間,在香港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圍標。競委會認為,有關行為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
安樂機電承認責任、支付罰款

競委會要求,競爭事務審裁處宣布「Johnson Controls」及李銳明違例、下令「Johnson Controls 」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禁止他們從事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相同行為,以及向他們施加罰款、收取訟費及調查費用等。

競委會另指,「安樂機電」於 2022 年 11 月與競委會達成協議,指其將就兩輪訴訟承認法律責任、支付 1.5 億元罰款和競委會調查費用及訟費,以及推行全面的競爭合規計劃。

安樂工程:
競委會已結束兩輪調查、責任已解決

香港上市的「安樂工程」(01977.HK)於周二中午發出公告,指「安樂機電」為旗下附屬公司,而該公司 2019 年底涉觸犯《競爭條例》,被競委會調查,競委會周二(23 日)就第二輪訴訟正式向審裁處提出申請,並已結束兩輪訴訟調查。

公告指,「安樂工程」在第二輪訴訟中不被列為答辯人。根據 2022 年 11 月與競委會簽訂的協議,「安樂機電」於兩輪訴訟下的潛在責任,均已獲處理及解決。

首輪訴訟被起訴公司
包括「安樂工程」及「信興集團」

競委會在首輪訴訟、即 2022 年 6 月入稟起訴「安樂工程集團」、「安樂機電」及「信興集團」兩公司,以及相關職員,指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涉嚴重反競爭行為。

競委會當時指,「安樂機電」與「信興集團」兩公司的職員,在回應顧客報價或招標邀請時,透過電郵等緊密溝通,分享投標意向及工程日數等敏感商業資料,涉案違例行為持續逾 4 年。

潘樂陶曾回應指公司運作如常,又指安樂與信興「沒有關係」,「真金不怕洪爐火」。安樂工程其後發公告,指與競委會達成協議,承認法律責任及支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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