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 11 月入稟,起訴美聯物業及旗下香港置業與 5 名高級管理層合謀定價,涉嫌協議將所有一手樓成交的佣金定於 2% 或以上,違反《競爭條例》;另指同樣涉事的中原物業,因協助調查而獲不予起訴。
美聯周一(18 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交代時序(見內文表),指美聯比中原和利嘉閣早 7 周提出助查、申請「寬待協議」,卻不獲競委會接納,質疑競委會做法不符「先到先得」原則,要求法庭推翻競委會的決定。
入稟狀又指,美聯已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永久終止司法程序,並建議法庭一併處理永久終止聆訊及今次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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