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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仔餅」被指西灣河搶槍罪成囚6年 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

「熊仔餅」被指西灣河搶槍罪成囚6年 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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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 19 歲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囚 6 年。周及該名學生不服定罪及刑期,周三(21 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獲排期。

周柏均(21 歲,學生)及胡子鍵(19 歲,學生),同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A、企圖搶劫 A 一支警槍。

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指他在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 A 的合法羈押逃脫。

官:警員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法官謝沈智慧早前裁決指,警員當時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不論周的動作是「撥槍」還是「搶槍」,警員當時已無法保護自己,受到嚴重威脅,「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法官判刑時指,由被告的裝備和衣著可見為「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斥 2 人恃人多勢眾,「如惡霸般欺負獨自執勤的警員」,受傷是「咎由自取」。法官又指,周的「康復進度理想和穩定」,辯方書面求情所指有「生命危險」的說法,是「誇張失實和誤導法庭」。

CACC2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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