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與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及鄒幸彤,被原訟庭 3 名法官裁定煽動顛覆罪成,判囚 7 年及 7 年 3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繼鄒幸彤提定罪及刑罰上訴之後,李卓人亦在本周親自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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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與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及鄒幸彤,被原訟庭 3 名法官裁定煽動顛覆罪成,判囚 7 年及 7 年 3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繼鄒幸彤提定罪及刑罰上訴之後,李卓人亦在本周親自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支聯會與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及鄒幸彤,被原訟庭 3 名法官裁定煽動顛覆罪成,判囚 7 年及 7 年 3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鄒幸彤本周一(5 日)親自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沒註冊為社團案,上訴庭今年 9 月駁回 5 名信託人的定罪上訴,信託人之一、大律師吳靄儀表明不服判決,又指法庭對社團的定義「非常非常之闊」,其詮釋對公民社會影響深遠,表明將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網頁最新顯示,陳日君樞機、何秀蘭、吳靄儀、許寶強及何韻詩皆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終院暫未排期聆訊。據悉,信託人一方已同時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證明書,仍待法庭處理。
大律師 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被指為非禮案被告辯護時,無視對方指示及盤問不當,令審訊耗時 19 天。上訴庭對他下達「虛耗訟費命令」並轉介大律師公會跟進。公會裁定他侮辱證人、在程序上誤導法庭、對法庭無禮等 5 項違紀罪成,罰停牌 3 年。
Sutherland 不滿裁決提出上訴,周三(30 日)在上訴庭聆訊。他質疑審裁組受到上訴庭非禮案判詞的影響,因而犯錯,又批評有審裁組的成員對他有偏見。公會一方則指,裁決已考慮了多項證據。3 官押後判決。
曾任律政司外聘主控官的大律師陳文慧,涉在 Facebook 批評反修例示威者與法官,又轉載質疑時任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的帖文,大律師公會審裁組裁定她就轉載帖文違反兩項行為守則,罰款 4 萬元。上訴庭周四(24 日)審理陳的上訴,將於 3 個月內頒判決。
陳一方爭議,審裁組未能證明轉載帖文是由陳發出,因該 FB 帳戶是由 6 至 7 人管理的「家庭帳戶」;公會一方回應指,審裁組已仔細檢視證據作出推論。官另質疑陳一方準備不足,並提及她被指在紀律聆訊表現不合作,被判須付訟費。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罰除牌半年。他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官上月拒批許可。
醫委會周五(18 日)刊憲,即日執行對朱除牌半年刑罰。公告詳列事發經過及研訊小組裁斷,提到朱犯下的違紀行為「危及病人性命,性質非常嚴重」,而求情時亦沒提出日後會採取任何具體措施,確保將病人福祉放首位。
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最後一名居民關偉建上周在執達吏收樓後離開屋邨,「平屋」亦指已收回全部單位,將全面啟動重建工程。
高院資料顯示,關偉建在被收回單位後,上周五(11 日)再向上訴庭申請司法覆核的上訴許可,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47 人案 11 名被告申請終極上訴,據悉不同與訟方周五(11 日)獲法庭通知,終審法院已排期今年 12 月 10 日開庭處理許可聆訊,並指示申請方與答辯的律政司一方,在聆訊日前的指定日期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
11 名上訴被告分別為楊雪盈、黃碧雲、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鄭達鴻、何啟明、陳志全、梁國雄。他們早前已獲上訴庭批出上訴至終院證明書,指顛覆罪「其他非法手段」的正確詮釋等 5 個涉案議題,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