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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被指FB轉發許智峯帖文 認煽惑投白票罪 判囚2月、緩刑18月

物理治療師被指FB轉發許智峯帖文 認煽惑投白票罪 判囚2月、緩刑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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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立法會換屆選舉,廉署早前起訴 4 人涉在選舉期間於 Facebook 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以及前區議員丘文俊的帖文,涉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

當中 42 歲物理治療師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2 個月、緩刑 18 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本案控罪嚴重,被告胡亂轉發帖文,影響選舉公平,但指考慮認罪、在警誡下認用涉案 Facebook 轉發帖文,而求情顯示有捐款,認為判緩刑可起警惕作用。
辯方求情:被告一時愚蠢
忽視法律後果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黃智仁(42 歲,物理治療師)分別擁有兩個學士及碩士學位,包括物理治療及中風臨床神經科等,另正攻讀營養學課程,為人好學,並於社福機構任職物理治療師,服務長者。

辯方續指,被告因一時愚蠢,忽視嚴重的法律後果而犯案。被告獲親友撰寫求情信,讚揚他工作認真及樂於助人,現已感到後悔。

辯方力陳,被告奉公守法、初犯,態度合作,坦白認罪,現已得到深刻教訓,不會重犯,希望法庭判刑前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惟裁判官拒最終決定即場判刑。

案情:被告轉發許智峯帖文
廉署今年 5 月拘捕被告

案情指,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 2021 年10 月 29 日,在其 Facebook 專頁上發布帖文,提出「如水計劃」,「煽惑讀者在該選舉中投『白票』」,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許邀請讀者轉發其帖文,而黃同日在 Facebook 轉載許的帖文。

案情續指,廉政公署亦發新聞稿,提醒市民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即屬犯法。

廉署於 2022 年 5 月 19 日拘捕被告,當時其手機登入涉案 Facebook 專頁,而且仍有顯示相關帖文。他在警誡下承認曾轉發許的帖文,而且有留意廉署所發的新聞稿。

控罪:4 人涉 Facebook 轉載
許智峯、張崑陽及丘文俊帖文

4名被告為郝建朝(29 歲,金融從業員)、易美寶(58 歲,無業)、黃智仁(42 歲,物理治療師)及胡康騏(44 歲,平面設計師)。他們被控在 2021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返《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控罪指,黃和易涉於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期間,分別在Facebook 轉載名為「許智峯 Ted Hui Chi Fung」的專頁的一個日期為 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在該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給該另一人的選票,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

胡涉於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 Facebook 轉載一則於同日在「張崑陽」專頁刊登的帖文;郝則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Facebook 頁面上展示一個日期為 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帖文。二人的帖文均煽惑另一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

易美寶早前已認罪,被判囚 2 個月,緩刑 18 個月。

廉署通緝許智峯等 3 人

廉署早前指,調查顯示,郝所展示的帖文,原文為丘文俊較早時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正通緝已離港的許智峯、張崑陽及丘文俊。

ESCC22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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