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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涉瞞行蹤|稱避傳媒跌倒、第四度缺席聆訊 辯方指傷口發炎、醫生勸勿走動

王詩雅涉瞞行蹤|稱避傳媒跌倒、第四度缺席聆訊 辯方指傷口發炎、醫生勸勿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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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案件周一(3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展開第 14 日審訊。王上周報稱抵法庭時「避傳媒影相跌親」、膝蓋傷口「見骨」,其後因傷勢加重及情緒受傳媒報道影響等,連續缺席 3 日聆訊。

辯方周一再指,其傷勢沒有好轉,「醫生勸佢唔好走動」,王再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 11 月 1 日再續。

曾稱跌倒因「傳媒追逼」

裁判官早前裁定王 4 傳票罪表證成立,王原訂繼續作供,但上周二報稱抵達法庭時「避傳媒影相跌親」、膝蓋傷口「見骨」須縫 9 針,獲批 4 日假紙。辯方大律師黃繼兒上周三指王傷口流血,須缺席聆訊,翌日再稱其傷勢加重及情緒受傳媒報道影響,「佢跌倒嘅情況係因為傳媒嘅追逼,同埋及後嘅報道」,續缺席聆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周一( 30 日)續審。

辯方周一指,王昨覆診時,醫生指其傷口發炎,情況沒有好轉,須繼續服藥,「醫生勸佢唔好走動」,再呈上 4 日假紙,至 11 月 2 日。惟辯方亦指,「被告人好清楚表示,佢係好想盡快返嚟法庭畀口供」,希望 11 月 1 日繼續上庭作供,控方沒有反對。官批准案件押後至 11 月 1 日。

王詩雅 10 月 24 日抵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時跌倒,辯方指她為「避傳媒影相跌親」、傷口「見骨」。《Now新聞》報道指,王「邊走邊看手機,上到樓梯最高一級時跌倒,之後立即起身,繼續行入法院。」(《Now新聞》截圖)
修訂後面對 4 項傳票控罪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俊賢代表。被告王詩雅(案發時 37 歲)原面對 8 罪。案件開審時,控方於庭上申請撤回其中 4 罪,獲暫委裁判官葉青菁批准。

王面對餘下 4 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控罪指王分別向衞生署職員辛麗芳、張竹君及賴潔生虛報,自己於 1 月 3 日晚上離家前往灣仔 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的生日派對;控方日前指,她於警誡下指自己實際上從高樂花園出發至派對。

KCS17697-17699/2022、KCS177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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