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歲理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涉聯同他人,以偽造的證件欺騙一女子約 309 萬港元,被控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周一(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9 月 8 日再訊,待警方調查閉路電視及索取銀行文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獲准以 3,000 元保釋金及 400,000 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須遵守宵禁令。
控罪指涉展示偽造⼯作證
被告王睿(23 歲,報稱理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涉於 2026 年 5 月 30 日及 6 月 11 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與數名不知名的⼈⼠串謀以欺騙⼿段,不誠實地向許姓女⼦展示偽造的⼯作證,以欺騙⼿段取得該女⼦的港幣 3,094,297 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女⼦的財產。
ESCC167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