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受騙報警。32 歲男子承認為賺取外快出售 Alipay 戶口,戶口被用作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他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及賠償。高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早前判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7 個月。
官周三(2 日)頒判詞指,被告的刑責並非同類型罪行中最嚴重,原審裁判官判刑明顯過重,下令刑期下調至 7 個月。官提到,被告向警方報稱戶口遭人盜用,而沒有坦承將出售戶口,認為此舉並非「自首」,反而是「欲蓋彌彰」,不會就此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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