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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繼母虐殺5歲女罪成囚終身 上訴庭拒批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生父繼母虐殺5歲女罪成囚終身 上訴庭拒批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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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至 2018 年,5 歲女童遭生父及繼母長期虐待致死,兩人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他們不服定罪,向高院上訴庭提上訴被駁回,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周四(6 日)頒下判詞,提到兩人指英文審訊造成不公等上訴理據,惟法官認為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至終院的許可證明書。按規定,兩人仍可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
上訴庭判詞:申請人指以英文審訊不公
沒合理可爭辯之處

申請人為生父 C.H.P.(30 歲)和繼母 W.H.T.(31 歲),沒有律師代表,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處理。

判詞引述申請人所提出的 4 個重大和具廣泛重要性的論點,包括原審未有按「Kevin Brown 案」準則引導陪審團;沒充足引導陪審團,考慮案發事件時序與女童 Z 死亡的因果關係;用英文審訊造成不公;沒清晰引導陪審團,考慮申請人是否知道女童 Z 的胸腺退化。

判詞認為,申請人在上訴時,沒有爭議英文審訊是否公平,又指原審經過深思熟慮才以英文審訊,加上證人以廣東話作供,庭上亦有翻譯專家證人供詞,認為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

至於申請人是否知道女童 Z 的胸腺退化,原審已提到,沒證據顯示兩人知悉 Z 的胸腺退化,向陪審團表明不須考慮相關證據。總括而言,上訴庭認為沒有合理可爭辯的上訴理據,拒絕批出上訴至終院的許可證明書。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
繼外婆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囚 5 年

兩人被控一項謀殺及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指他們非法殺死女童 Z,以及虐待男童 X 及女童 Z。繼外婆(53 歲)被控 4 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指她虐待上述兩人。生父及繼母開審前,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陪審團裁定生父及繼母謀殺罪成,判囚終身;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 5 年。

控方案情指,2017 年 8 月,X 及 Z 與生父和繼母搬進繼外婆住所後,曾遭不同方式虐待,如不給予食物、以藤條虐打、掌摑致嘴角流血、冬天以睡袋睡地板,被綁及罰站至天亮等。生父及繼母更以名為「飛高高」及「扮超人」的虐待遊戲,將兩童拋至天花板撞頭,又不斷搖晃他們。

CACC8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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