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7 月,3 歲女童昏迷家中,其 37 歲親父聲稱她跌下床及「跣倒」,女童送院後被揭大腿內側有瘀傷,醫生則認為是「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留院 11 日後,在生日當天宣告不治。其父早前承認虐兒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四(20 日)在高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女童母親供稱,女兒出事前,她常與被告就管教爭執,指被告「就想好似以前制服我咁制服個女」。在案發前約兩個月,她見被告又「整」女兒,便想告知被告的父母,惟遭被告打,遂漏夜帶女兒出走,被告斥「要清楚我係叫咗你朝早走呀!係你要迫個女三更半夜咁走呀!」
庭上播放女童在搬離被告的家後,與被告的 WhatsApp 錄音對話。她喚被告「爸爸」、「豬爸爸」,多次要求被告「抱抱」, 又問「爸爸去咗邊」,並稱「Sorry 爸爸」、「爸爸,我想返去」等。而被告覆稱「你唔想見到我,唔返喇」、「爸爸唔要唔乖嘅女」等。
父否認謀殺3歲女 母憶亡女多次受虐 被淋凍水、撞頭 去瘀膏「搽極唔完」
母稱與被告就管教爭執
案中身故女童梁雅思的母親梁小欣,周四第三天作供。她日前供稱,自己在雅思兩周大時,遭被告淋通渠水受傷,被告則入獄,之後雅思暫由寄養家庭照料,至兩歲多被接回。其後母女同住,該單位亦是案發單位。
直至被告出獄,母女就搬入被告的家,與被告、其父母,及其胞姊的一家四口同住。案發前約兩個月,梁和被告就管教問題爭執,梁就帶雅思出走,搬回案發單位,約 4、5 天後,被告再搬入案發單位,再次與母女同住,直至事發。
梁周四作供時,主要由控方讀出她和被告,在母女搬回案發單位至被告再同住之間的 WhatsApp 訊息紀錄,庭上亦播出錄音訊息,控方據訊息內容向梁提問。
母:被告一心想「制服」女兒
「好似以前制服我咁」
控方問,梁為何在訊息中對被告說「好攰呀,已經揹住咁多嘢,唔好喺度累人啦」。梁稱「累」意指不要煩,因當時被告一再要求她教雅思「唔好喊、要乖」,才可搬回爺爺家同住;而被告常批評她「唔教」、不配合他的方法,但自己不認同其方法。
控方再問,梁在訊息稱「你一味諗住要點樣制服佢」的意思。梁稱,之前自己是遭被告「制服」,而被告那時「就想好似以前制服我咁制服個女」。
梁解釋,雅思出現前,被告會以家暴方式「制服」她、弄壞她喜歡的東西;雅思出現後,被告的舉動「落咗個女度」。但案發單位由她承租,兩母女沒其他地方可去,故她認為只能解決 3 人同住的相處問題。
母:被告不斷趕走女兒
控方續問,為何梁訊息說「跟住…你又不停喺度趕佢走」。梁稱,3 人同住在被告家時,被告常會對雅思說,「你再喊就返去(案發單位)同媽咪自己住,無得喺度同哥哥姐姐玩」,亦常要求她「提醒」雅思,若不乖就沒人陪玩,「雅思好鍾意同佢哋玩,同表哥、表姐玩,個個都錫佢嘅因為」。
梁說,她曾應被告要求,說雅思不乖,故要罰;當時雅思會說不喜歡對牆罰企,又會問以前照顧她的寄養家庭「去咗邊」,以及說「No more daddy, No more mammy」。她對被告轉述後,被告曾說「咁你帶佢走囉,我覺得你好好笑囉」。母稱據其觀察,雅思後來一見到被告就哭。
控方亦讀出母女離開被告家、搬回案發單位後,被告傳訊息予梁指,「同埋琴日係你要半夜三更走呀!要清楚我係叫咗你朝早走呀!係你要迫個女三更半夜咁走呀!」
控方再問,為何後來梁向被告發訊息說「你搞到我咁,我都無話你害我啦」。梁解釋指,當天離開,因她見到被告「唔知點整個女」,就想把事件告知被告的父母,惟即遭被告拉入房,「打咗幾錘」,於是帶雅思離開。
至於她當時稱「搞到我咁」,意指遭被告淋通渠水、被打,也沒說他害自己,不解為何他會認為是她害了他的家人。梁其後說,被告曾轉述,他父親不滿她兩母女漏夜離家,曾說過「走咗唔好返嚟」,此後她再沒回被告的家。
母:有打屁股、淋花灑、揈佢、搣佢
庭上亦播放多段雅思生前的錄音及片段,時間皆約是母女重回案發單位至被告遷入之間。
第一段是梁問雅思「係咪掛住爸爸呀?」雅思答「係呀」。梁再說,「你咁曳,點算呀?…可唔可以唔喊呀?又話掛住爸爸」。雅思支吾以對,只答「嗯」回應。來回數次後,以梁說「咁你慢慢諗啦咁樣」告終。
梁庭上解釋,錄製此段,是希望雅思答應被告不再哭,不過雅思不從。梁又說,父女性格皆倔強,「唔係咁易聽人講嘢,所以兩個對峙就好大鑊喇」。
另一段是雅思在床上小便失禁後,對被告的語音錄音,「知…唔啱…罰企…呢度跪跪」、「爸爸唔好嬲,媽咪唔好唔開心」。被告則錄音,扮雅思的聲線稱「我唔係瀨,我係專登屙尿」,其後加重聲線指「打到你飛天呀!屙尿!」雅思再錄音指,「我返爸爸、爺爺度住,到時會乖,到時會乖乖…爸爸…掛住爺爺,掛住爸爸」。
控方問,被告說「打到你飛天」,實際上有否打雅思?梁答有打屁股,「但一錘錘嗰啲就無,反而淋花灑就有,仲有揈佢、或者搣佢」。控方再問有否用力,梁稱耳朵會見瘀、見損,屁股則見紅起。
其後控方播放雅思另一段錄音,雅思正唱兒歌「Five Little Monkeys」,並一再重唱「jumping on the bed」,期間其祖母一度問「個耳仔嗰度,點解嗰度紅嘅?」
女童生前錄音:
「抱…想爸爸抱…爸爸…」
之後是雅思與被告的 WhatsApp 錄音對話。雅思說「爸爸,返嚟」。被告覆「你唔想見到我,唔返喇。你話你想同媽咪住,唔使爸爸」。
雅思說「爸爸,抱」。被告覆「爸爸唔抱」。雅思再說。「抱…想爸爸抱…爸爸…」被告說「你係梁雅思」、「爸爸唔要唔乖嘅女」。雅思則覆「爸爸,我唔係梁雅思,我係劉雅稀」、「爸爸,我唔鍾意梁雅思,我鍾意劉雅稀」。
梁庭上指,當時是雅思自己用手按住錄音掣,與被告對話。
據早前證供,被告在獄時不滿雅思隨母姓,要求梁替雅思改父姓,並稱友人已替雅思改了新名為「劉雅稀」。
另一批錄音對話中,雅思說「爸爸,我想返去呀」、「豬爸爸,豬爸爸,豬爸爸,抱」。被告以不耐煩的聲線指「返乜嘢嚟呀」,其後再說,「你話唔要返嚟,呢度唔係話畀你返嚟就返嚟,豬爸爸唔要再見豬女女」。雅思則說「Sorry,爸爸」,然後多次說「爸爸去咗邊呀?」、「爸爸!去咗邊呀?」、「爸爸,我想返去…」、「Sorry 爸爸,Good morning 爸爸」。被告則僅覆他仍「好嬲」。
救護員證供:
入屋時父母情緒平靜
另外,控方同日讀出事發當天,替雅思急救的救護員口供。救護員指到達時,見被告在樓下等候,他稱是自己報警,指先前聽到廁所有「嘭」一聲,不知是否雅思跣倒。
救護員指入屋後,見雅思側身、面朝牆躺在床上,叫喚沒反應,眼半開合、沒焦點,昏迷指數嚴重,不過面色正常。屋內在場有被告和梁小欣,二人情緒平靜。
控方不接納被告認誤殺
被告劉佳坪(案發時 37 歲,報稱送貨員)被控虐兒、謀殺兩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至 7 月 18 日,故意襲擊、虐待親生女兒梁雅思;7 月 29 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庭上透露,被告承認虐兒罪,另承認誤殺罪(法律 101 文章),不獲控方接納。
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 4 男 3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黃樂同代表;辯方由大律師張耀良、陳思齊代表。
據控方案情,雅思她過身時剛好生日、踏入 3 歲;其生母梁小欣,與被告為沒結婚的情侶。
HCCC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