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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家人照片 准保釋3.15再訊

男子涉Twitter發布警員及家人照片 准保釋3.1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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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歲男工程經理被指在 Twitter 上「起底」發布警員和其女兒的照片,及仇恨暴力言論,被控「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等 3 罪。案件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及撤回其中一條控罪獲批。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另批准事主的匿名令,並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5 日再訊,等候受害人的心理和創傷報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以 7 萬元現金擔保,永久刪除 Twitter 帳戶,只能使用不能上網的手機等。

經修訂控罪後,被告梁煇(49 歲,經理)面對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即於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12 月 15 日在香港,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男子 A 的相關同意下,披露男子 A 的個人資料,即其兩名女兒 B 及 C 的照片,意圖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或相當可能會導致他們蒙受指明傷害。

他另被控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即於 2022 年 8 月 31 日與 12 月 7 日在香港,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男子 A 的相關同意下,披露其照片及姓名,意圖導致男子 A 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或相當可能會導致他們蒙受指明傷害,而該披露導致男子 A 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WKCC47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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