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3 歲男學生上月底疑因聲量問題,與他人爭執,他涉嫌於城市大學食堂及圖書館內襲擊他人、偷竊他人財物,以及在警方到場後,襲擊警員及損壞其攝錄機,被控普通襲擊、襲警等共 6 罪,案件周一(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早前留院的被告首度出庭,期間需要普通話傳譯。
裁判官李志豪應控方要求,將本案押後到 4 月 17 日再訊,以待索取 2 份精神科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辯方有擔保申請,官聽取陳詞後拒絕申請,下令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被告被控 6 項控罪
被告王浩宇(23 歲,學生),報稱中國籍,被控 6 項控罪,分別為 2 項普通襲擊罪、1 項盜竊、1 項傷人、1 項襲警及 1 項刑事損壞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香港城市大學中國銀行(香港)綜合樓五樓城大食坊襲擊黃姓女子;以及同日同地,偷竊一張香港身份證、6 張銀行卡、一張八達通卡、一張門禁卡、兩張會員卡及現金港幣 970 元,而上述物品為黃的財產;另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胡育偉。
控罪指被告同日在城大楊建文學術樓 3 樓邵逸夫圖書館內襲擊鄧姓警長及姚姓警員;同日同地襲擊夏姓男子;以及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察的一部隨身攝錄機,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WKCC14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