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籍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兩罪,案件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再次申請押後,指近期才代表被告,以及尚未收到控方載有錄影會面、閉路電視等片段的 USB,暫未能確認答辯。裁判官熊雪如批准押後至 3 月 20 日再訊,但指本案已多次押後,下次聆訊須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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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籍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兩罪,案件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再次申請押後,指近期才代表被告,以及尚未收到控方載有錄影會面、閉路電視等片段的 USB,暫未能確認答辯。裁判官熊雪如批准押後至 3 月 20 日再訊,但指本案已多次押後,下次聆訊須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巴基斯坦籍男子今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兩罪,案件周五(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他由烏都語傳譯協助。控方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到 2026 年 1 月 21 日才答辯,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接納。男子以原有條件保釋。
居香港半山的 25 歲白俄羅斯籍男子,被指在單位內喝醉後,襲擊到場處理家庭糾紛的兩名警務人員,包括撕扯警員制服、推其落床等,警方一度使用胡椒噴霧,前後動用 4 人才把他制服。男子事後被起訴兩項襲警罪,周二(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全數認罪,判監 6 周、緩刑 18 個月。
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近日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他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兩罪,案件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朱文瀚押後至 10 月 24 日再訊,男子獲准以 2,000 元保釋。
一名 23 歲男學生上月底疑因聲量問題,與他人爭執,他涉嫌於城市大學食堂及圖書館內襲擊他人、偷竊他人財物,以及在警方到場後,襲擊警員及損壞其攝錄機,被控普通襲擊、襲警等共 6 罪,案件周一(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早前留院的被告首度出庭,期間需要普通話傳譯。
裁判官李志豪應控方要求,將本案押後到 4 月 17 日再訊,以待索取 2 份精神科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辯方有擔保申請,官聽取陳詞後拒絕申請,下令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一名 23 歲男學生,周一(3 月 31 日)涉於城大食坊及圖書館內襲擊他人、偷竊他人財物,以及疑於警方到場後,襲擊警員及損壞其攝錄機。案件周三(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因留院沒有出庭,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7 日或被告出院日再訊。
法庭旁聽常客、綽號「肥仔」、患輕度智障的 24 歲男子,被指繼今年六四兩度襲警後,再在高院聽審後襲警,他周三(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3 項「襲擊警務人員」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就兩案判被告監禁 10 周。
案情指,今年 6 月 4 日,被告的姨婆在銅鑼灣高呼 「支持國安法」等口號後,有警員嘗試將姨婆拉入封鎖範圍,與其他人士分隔。被告則分別拍打傳媒聯絡組的警員及督察臉部。另被告於今年 9 月在高院外送囚車後,被警員截查,要求出示身份證,被告突然用左手拍打警員的右臉。
28 歲男子被指於 2022 年 2 月,第五波新冠疫情時,煽惑他人襲擊警察及破壞社區檢測中心,被控煽惑他人犯普通襲擊罪等 3 項煽惑罪。被告周一(18 日)否認 3 罪受審。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一個 Telegram 群組發信息稱「邊個去炸一間核酸站 我就俾手足 50 萬」、「隨機殺狗 唯一出路」等,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發出信息。
辯方要求剔除被告的招認、警誡口供及手機截圖,爭議被告有自閉症譜系障礙、亞氏保加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在被捕時受驚、心理壓力大,警員卻壓迫被告作供,拒絕讓被告聯絡家人、律師,更搶走被告未鎖上的手機,令他只能提供手機密碼。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受審後罪成,周五(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
辯方求情指,本案有別於其他大規模暴力衝突事件,並非阻礙警方或拒捕時發生,亦從未試過有人於慶祝場合被控襲警,強調本案發生於 2023 年,社會不再動盪,氣氛亦已緩和。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稱,不爭議本案發生於潑水節的慶祝節日,惟被告不理警員、記者示意不同意,近距離向他們射水。而警員在眾目睽睽下遭射水,沒有即時執法及離開崗位;被告則沒有停下,繼續射水。官強調警員必須受保護及尊重,若他們無法執行職務,最終只會令公眾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