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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醉酒掌摑警員 二級懲教助理認襲警 案情指曾呼喝警、推牆邊、摑左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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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違泊被票控後襲警 港超教練招重文罪名不成立 官指警員非誠實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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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參與3場暴動 28歲男判囚52個月 官指代保管八達通、禮券涉利益須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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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泊被票控後襲警 港超流浪教練招重文准保釋候訊

涉違泊被票控後襲警 港超流浪教練招重文准保釋候訊

今年 5 月初,前香港足球代表隊隊員、現職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團成員招重文,疑因不滿車輛收到違泊告票,涉在關車門時撞警員,被落案起訴一項襲警罪,案件周三(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待取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12 月 13 日再訊。被告續准以 2,000 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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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荃灣|中槍「健仔」認暴動、潛逃等判囚47月 官指抑鬱症、槍傷非減刑因素

10.1荃灣|中槍「健仔」認暴動、潛逃等判囚47月 官指抑鬱症、槍傷非減刑因素

2022 年 7 月,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於西貢潛逃時被捕,警方其後亦拘捕協助 4 人匿藏的男子。曾志健承認暴動及襲警罪,另與 3 人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

就荃灣暴動案,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曾志健手持自製盾牌及金屬棒,屬有備而來,與其他示威者對落單警員窮追不捨,恃人多勢眾行使暴力,性質惡劣,又指曾志健患抑鬱症、槍傷非減刑因素。

至於潛逃案,嚴舜儀指年輕被告明顯受人慫恿,如果不是有人危言聳聽、出謀獻策,他們根本沒能力、甚至不會藏匿及偷渡。就協助他們匿藏的男子,嚴舜儀指沒證據顯示他是主腦,惟協助租用匿藏單位及安排食宿,罪責遠高於另外 3 人。

總括而言,曾志健兩案的總刑期為 47 個月監禁,另外兩男分別被判 10 及 20 個月監禁,案發時未成年男生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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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被指襲警重審判無罪 獲批部分訟費

聽障男生被指襲警重審判無罪 獲批部分訟費

2019 年 9 月,19 歲聽障男生被指在銅鑼灣襲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提上訴,高院法官指被告嚴重聽障,原審未獲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裁判官鄧少雄於 2023 年 5 月重審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周二(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處理訟費事宜。鄧少雄指,本案訟費可分為三部分:辯方爭議檢控已過期限、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以及正審。他考慮雙方陳詞後,批准辯方就檢控期限及正審獲得訟費,又指本案訟費已超出裁判法院權限,如有金額爭議,會交由訟費聆案官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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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油麻地|事隔逾3年8月被控 3人認阻差、管鐳射筆還押9.27判刑

8.31太子、油麻地|事隔逾3年8月被控 3人認阻差、管鐳射筆還押9.27判刑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名男女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11 人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3 人分別承認阻差及管有鐳射筆,還押至 9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背景報告。另外 6 名不認罪被告押後至 11 月 6 日作預審,餘下一名被告同日答辯,眾人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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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牛頭角|27歲男襲警等囚2月2周 撤銷上訴即時服刑

9.14牛頭角|27歲男襲警等囚2月2周 撤銷上訴即時服刑
2019 年 9 月 14 日,多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發生衝突。現年 27 歲男子被指高舉水樽衝向警員﹐並向對方批肘,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企圖阻差辦公等 3 罪成,判囚 2 個月 2 周。被告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周一(2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他在庭上表示撤銷上訴,法官張慧玲下令駁回申請,被告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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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洲警員開槍案 菲律賓商人認襲警囚3月4周 另一男子獲撤控守行為3年

坪洲警員開槍案 菲律賓商人認襲警囚3月4周 另一男子獲撤控守行為3年
今年 1 月,警方於坪洲處理噪音投訴間,43 歲菲律賓籍商人疑情緒激動,箍頸及追向警員。警員最後連開 3 槍將他制服,須送院搶救。男子周二(1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2 項襲警罪,裁判官指醉酒非求情理由,但考慮到他未持械,判囚 3 月 4 周。

另一名被告涉在爭執間用手肘撞擊警員左肩,被控襲警和阻差辦公,獲律政司撤控,准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3 年。

案情指,兩名被告案發前正於天台慶祝新年,有附近居民報警投訴傳出噪音。警方到場處理,商人被告當時醉酒及情緒激動,與一名高級警員扭打起來,期間曾抓其頸、撞跌其胡椒噴霧。纏鬥中高級警員向他開 3 槍,後暈倒在地;報告指,高級警員的頸上有數處 2 至 5 厘米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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