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裔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後被起訴。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但否認襲警罪,裁判官熊雪如周四(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控辯即席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 10 月 15 日裁決。
辯方結案指,報稱受襲警員涉嫌說謊,例如他起初堅稱沒主動觸碰被告,卻在播片後改口稱「同意有掂、有篤,但當時我冇推佢」。辯方又以「Black Lives Matter」運動作比喻,指當時有 3 名全副武裝、持槍的警員「對付」巴基斯坦裔被告,重申警員無權篤市民甚或疑犯,應尊重及以禮待人,亦不應主動作肢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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