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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籬中轉屋年底清拆 居民不滿安置申司法覆核被拒 判詞:特首、運房局局長非恰當答辯人

石籬中轉屋年底清拆 居民不滿安置申司法覆核被拒 判詞:特首、運房局局長非恰當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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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石籬中轉屋將在 2022 年底清拆,住戶須在期限前遷走。有居住 10 年的居民指房委會的安置安排不公平,影響其生活及生計,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策決定,並在入稟狀中,將時任特首林鄭月娥、運房局局長陳帆列作建議答辯人。

高院法官陳嘉信周五(2 日)在判詞指,相關安置安排、分配公屋政策,屬於房委會的責任,房屋署人員亦只是按房委會的政策行事,認為行政長官、運房局局長及房屋署署長,並非恰當的答辯人或有利害關係方,因此拒絕司法覆核的許可申請,且不作訟費命令。
入稟狀列林鄭、陳帆為建議答辯人

申請人為許榮恩,兩名建議答辯人為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以及時任運房局局長陳帆;房屋署署長及一名高級房屋事務經理為有利害關係方。

判詞:安置安排屬房委會責任

法官陳嘉信在判詞指,清拆石籬中轉屋的安置安排、有關分配公屋的政策,屬香港房屋委員會的責任,而相關的政策及決定也由房委會作出,「故此行政長官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並非恰當的答辯人」。

法官續指,房屋署是房委會的行政機關,房屋署的人員只是按房委會的政策、所作的決定行事,因此他們無須被指名為有利害關係方。法官重申,申請人將不恰當的人士列為建議答辯人、建議有利害關係方,因此法庭拒絕給予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

林鄭 2020 年提清拆 重建 1600 公屋單位

時任特首林鄭月娥 2020 年發布《施政報告》,提出重建石籬中轉屋,料 2028 年重建後,將有 1,600 個公屋單位落成。同年 12 月,房委會通過清拆石籬中轉屋。

居民稱曾約見房委會 用盡方法卻不得要領

申請人許榮恩早前表示,「行到司法覆核呢步之前,已經盡咗好多方法」,包括主動約見房委會、向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求助,甚至去信特首,卻不得要領,強調「我哋唔係刁民挑戰政府,我哋唔係搞政治」。他期望「法庭可以畀正面回應居民」,又稱若申請失敗,不排除會對政策負責人提出私人檢控。

HKAL 47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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