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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區家麟文章「詆毀人」 鍾沛權:當權者須接受最嚴苛質疑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區家麟文章「詆毀人」 鍾沛權:當權者須接受最嚴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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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27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5 日審訊,鍾沛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控方提及涉案博客文章、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撰寫的〈2020 香港新詞〉,認為該文章沒有如鍾沛權早前供稱,向政府指出一些改善方法。鍾認為,這是評論文章的寫作風格之一,控方指「煽動文章先係咁」,鍾聞言稱「伍專員,咁你要睇多啲評論文章啦」,指區家麟本著公共知識分子的良心,提出一系列問題及批評,其文章是有價值,質疑控方要求不切實際。

鍾沛權又指,控方「逐個觀點抽秤」,質疑「點解針對政府就要被視為問題呢?」他提到,內文提及「國安法律武器橫空出世」,稱「諗返轉頭其實係發生緊,反映緊以言入罪,包括我哋單案,基本上判斷(文章)有前瞻性」。案件下周五(3 日)續審。

另外,鍾沛權供稱,《立場》員工可揀選四字印上卡片,控方指有人選擇「星星之火」,令人聯想到「星火基金」。鍾供稱,有關安排是希望提供空間,讓員工表達「自我期許」又指控方的提問,令他感到詫異,「點解刑事檢控攞出嚟嘅證據咁薄弱之餘,係加諸咁多聯想?」(見另稿

控方指區家麟文章無事實基礎
鍾:相信讀者會有共鳴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伍淑娟下午圍繞區家麟撰寫的〈2020 香港新詞〉盤問,分別就文章配圖、用字等,逐一要求鍾沛權解釋。伍指,配圖中的一隻紅色手上有 4 顆星,詢問會否聯想到中國國旗。鍾稱象徵中央政府、來自北京權力的影響。伍追問該紅色手是否「魔爪」,鍾稱「唔會咁形容」,認為是巨大權力。伍續指,該手的拇指放在一座山後,能否解讀成中國共產黨在背後操控,鍾稱純粹是美感及效果考慮。

伍淑娟指,文章批評中央及港府,要求鍾就內文解釋,當中提及「『武肺』,肆虐一年⋯改變遊戲規則,不再掩飾猙獰面目」,有何事實基礎。鍾強調,不想替作者演繹,但認為「遊戲規則」是指原先一國兩制的安排。伍質疑疫情與「遊戲規則」有何關係,鍾稱內地、香港以防疫之名,實施很多社會控制,如集會限制、健康碼等,認為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文章有一定事實基礎。

伍淑娟則指,看不到文章有事實基礎,鍾稱「你睇唔到,但有好多關心、關注香港社會嘅人,相信有讀者會有共鳴」。鍾補充,文章並非學術論文,而是提綱挈領式的點評,不可能將文中每一個關鍵詞背後的事實背景說出,「最緊要清楚提出意見、觀點」,又指相似風格的評論,能在不同陣營之間找到,質疑控方斟酌字句,「冇清楚交代(背景)就唔可以刊登,咁咩陣營嘅評論文章都唔可以刊登」。

控方指評論需有改善建議
鍾稱建議「不言而喻」

伍淑娟指出,鍾早前供稱評論文章是想向政府指出改善方法、矯正錯誤,質疑區家麟未有提出解決方法。鍾指,提出問題也是重要目的,「如果佢批評嘅問題寫得清楚,改善建議用你嘅字眼,其實好『不言而喻』」。伍質疑文中提及的「DQ」常態化,「都 DQ(取消資格)咗,咁咪冇改善方案?」鍾回應指,批評「DQ」不合理,一般正常讀者就會自然理解「唔好 DQ」。

鍾強調這是評論文章寫作風格之一,伍聞言稱:「唔係咁嘅,係煽動文章先係咁」。鍾指,「伍專員,咁你要睇多啲評論文章啦」,指評論文章風格是五花八門,例如溫婉、苦口婆心、長篇大論,或是精煉如區家麟的文章,「透過每個關鍵字勾起讀者回憶,都係其中一種評論風格,如果咁就煽動文章,我唔同意囉」。

控方稱「DQ」是合法程序
鍾:不代表一定合理

伍淑娟續指,「DQ」是合法程序,卻被形容成「律令」、「眼中釘」;鍾稱即使政府依法處理問題,不代表一定合理及沒有討論空間,「我知你唔同意佢(區家麟)嘅結論,可能覺得佢太片面、太過偏頗」,伍打斷道:「唔單止呀,是詆毀人呀、錯呀」。鍾指「DQ」是有爭議,若只有違法事件才可以批評,那麼一個社會便沒有事件可以爭議。

伍淑娟指並非不能批評,鍾聞言指區家麟的文章並非煽動,而是出於真誠關懷社會,「你可以唔同意,但唔代表佢係煽動」,質疑若文章由執法機關判斷是否煽動,「只要你哋判斷(文章)唔正確就係煽動,傳媒機構去邊度搵到張清單同紅線?」鍾又指,每人對文章的感受主觀,視乎其政治立場、 知識水平及包容程度,又指區家麟的文章在香港芸芸專欄中屬高質素,不會無的放矢。

鍾質疑批評對象是政府才有界線
指「佢哋受得起」

鍾續指,區家麟本著公共知識分子的良心,提出問題及批評,「提出好問題本身係一件最重要嘅事情,係一個起點」。他又質疑,「如果你連區家麟嘅文章都覺得⋯逐個觀點抽秤、冇事實根據,咁香港真係冇乜評論文章可以發表。係咪純粹因為文章批評嘅對象係政府、當權者先有界線?」

鍾重申,正正是政府、當權者才要接受最嚴苛的質疑,「佢哋受得起,因為佢哋有公權力」,反而是針對一介平民、無權勢人士的評論要較謹慎。

伍淑娟認為,批評沒有問題,但有些批評會引起市民憎恨政府。鍾不同意,認為難以判斷何謂引起憎恨,又指只要有言論自由的環境,讓人批評當權者,「可以透過多元、自由嘅辯論,攞到公允嘅評價,你要相信香港公民有呢個能力判斷,亦都要相信多元環境有呢個好處」。

鍾:為何評論政府被視作問題

鍾重申,提出問題、尋求方法解決的文章已經是有價值,不一定需要提出解決方案,指控方要求是不切實際,「政治光譜咩陣營都會寫類似風格文章,點解針對政府就要被視為問題呢?」就文中提及「國安法律武器橫空出世⋯以言入罪」,鍾稱「諗返轉頭其實係發生緊,反映緊以言入罪,包括我哋單案,基本上判斷(文章)有前瞻性」。

伍淑娟質疑,《國安法》有何討論空間,鍾反問「點解你覺得冇討論空間呢?」他指文章提及以言入罪、濫暴、「未審先坐監」,又指大律師公會曾建議再修訂《國安法》、律師會會長提出國安案件的被告審前長期還押,「顯然唔係無中生有、一小撮人嘅偏頗睇法,甚至得到法律界人士去到今時今日嘅迴響同尋求改善」。

鍾續指,「可能伍專員你一路覺得冇問題,但如果冇人提早提醒,問題壓抑落去,影響會更加巨大」。他指,若社會有人提出質疑,執政者不可以說沒有討論空間,現時亦有吹哨者冒著被攻擊、被法律追究、被檢控的風險提出意見。

鍾:社運不能歸咎於傳媒煽動

鍾另提及《立場》社交媒體下的網民留言,指控方認為部分留言反映《立場》煽動網民,但他認為是反映固有民情、民意。伍淑娟聞言道:「多個平台畀佢(網民)講」,鍾反駁指「(網民)都有去警方平台留言,你唔能夠話警方平台嘅帖文都係煽動」,強調 2019 年的社會衝突,「唔可以歸咎於傳媒煽動,香港社會問題唔係咁簡單囉」。

伍淑娟聞言指,「你令我諗起一樣嘢,似乎喺何桂藍文章下,有留言提及『呢場運動冇咗記者、傳媒點成事』,記唔記得呢句話?反映緊當時民間情緒?」鍾一度笑稱「點講好呢」,指傳媒在任何公眾事件上一定有角色,又指社運是全民運動、可以是數以十年計的深層次矛盾,「如果你想歸咎於傳媒操作、煽動出嚟,我只可以講,唔係一回咁嘅事,我一定會否認,更加唔係《立場》可以煽動到」。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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