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經貿辦案手記:英國庭審採訪初體驗

倫敦經貿辦案手記:英國庭審採訪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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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在英國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的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6 月被判囚 8 年,同案被告衞志樑被判囚 10 年。本篇手記由《法庭線》特約記者與編輯共同撰寫,記錄在英國法院採訪的見聞,以及判刑當日我們如何遙距報道案件。

曾經在香港各級法院採訪不少法庭新聞,沒想到有一天會走進英國倫敦的刑事法庭。兩地的國安案件同樣備受國際關注,經貿辦案被告均來自香港(兩被告擁有中國和英國國籍),記者席上的香港行家卻寥寥可數。

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又稱 Old Bailey)前身沿城牆而建、毗鄰監獄,現址大樓於 1907 年落成,這座以新巴洛克式風格設計的大樓被評為二星級歷史建築。圓拱頂部矗立正義女神像,手持利劍和天秤,從外觀看與香港終審法院上的相似。

不同的是,終院的正義女神像蒙上雙眼,象徵公正無私、不偏不倚;Old Bailey 的神像則未有蒙眼,有說法指象徵明察秋毫、時刻警醒。另一分別是 Old Bailey 內部裝飾華麗,有大理石梯級、石柱、彩繪玻璃和壁畫,香港法院內的裝潢則較為簡潔。

Old Bailey 內部佈滿壁畫。(City of London 官方網頁)
Old Bailey 內的大理石樓梯。(City of London 官方網頁)

縱然環境不盡相同,採訪流程卻似曾相識。由事前於網上查閱聆訊資訊、開庭日在法院外「等相」、進入法院時接受安檢,以至旁聽控方宣讀開案陳詞等程序,與香港幾近相同。

本案開審前抽選陪審團,席間不只問及陪審員的職業,避免有利益衝突,還討論過陪審員與中國大陸、香港等聯繫,以免判決受偏頗意見影響。審訊首天,庭內 20 個記者席一度坐滿,法庭傳達員見狀即時加凳,好讓記者不用席地而坐。旁聽席上不乏英國行家,包括電視、廣播、報章和通訊社的記者,平均年資似乎較香港同行更為深厚。

倫敦中央刑事法院 1號法庭 central criminal court court 1
法官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 1 號法庭宣判。(網上圖片)

另一有趣觀察,是控方在審訊中引用大量從手機檢取的訊息、照片和影片。若在香港採訪,記者一般只能眺望遠處的熒幕抄錄資料。在 Old Bailey,記者席前則設有至少兩個熒幕同步顯示內容,並提供一本尺寸接近 A3 、厚約一吋的文件冊,收錄涉案逾 7000 則、橫跨 6 年的訊息,讓記者在聆訊期間隨時翻閱,以便核對引用字眼無誤。

英國皇家檢控署網頁指出,司法公開原則屬法治重要一環,因而制訂機制讓傳媒取得刑事案件的資料,以便公眾監督司法制度。大家如有留意經貿辦案報道,或記得庭上曾播放片段,見到數名黑衣人在移英港人鄺文琪住所門前倒水,佯稱漏水引對方開門。該段片段亦是在呈堂後,由倫敦警察廳向傳媒發放。

控方指,有人在鄺文琪門外倒水,自稱維修員引鄺開門。(倫敦警察廳發放片段)

若數到最大差別,不得不提及判刑日的安排。搜集資料後得知,原來經貿辦案判刑會有英國傳媒直播。案件於英國時間早上約 11 時(即香港時間下午約 6 時)開庭,先由控辯雙方就量刑陳詞,該部分不設直播。至英國中午約 12 時半,英國 Sky News 於其 YouTube 頻道開始直播法官宣讀判詞。直播約 35 分鐘,由法官解釋量刑考慮及起點,至宣讀總刑期後結束。

翻查資料,英國最高法院自 2009 年起直播聆訊,其後擴展至上訴法院部分案件。2022 年,經英國傳媒多年爭取,審理多宗嚴重刑事案件的倫敦中央刑事法院,亦首次容許傳媒直播法官宣讀量刑理由。為免司法程序受干擾,直播設有約 10 秒延遲,鏡頭僅拍攝法官,不得拍到被告、事主、證人或陪審團。

Sky News 直播片段截圖

法庭直播有助提升報道準確度,也減輕記者長時間速記的負擔。更重要的是,正如英格蘭及威爾斯前首席大法官伯內特(Lord Burnett of Maldon)所言,開放法庭拍攝是推動「公開司法」重要一步,有助公眾更直接理解法官在備受關注的案件中,如何量刑及判罰。

回看香港,司法機構近年亦逐步試行直播。2024 年曾直播 4 宗終審法院民事案,其後展開兩年先導計劃,直播部分終院上訴案件,但不包括國安訴訟或「受高度政治關注」的案件。目前片段只會在終院網站保存 1 個月,公眾及傳媒不得轉載或發布。

當然,法庭直播的範圍與方式必須審慎拿捏,美國就曾因直播 1995 年美式足球明星 O.J. Simpson 涉嫌殺妻案,及 2022 年影星 Johnny Depp 控告前妻誹謗案而引發爭議。有學者批評,直播令審訊淪為「網路鬧劇」,亦造成法庭及網絡「雙重審判」,對當事人構成壓力。

在不影響公平審訊的前提下,香港法院的直播安排又能走多遠呢?

特約記者 CC、《法庭線》編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