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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官裁表證成立7.18結案 辯方指拖延結案陳詞對被告不公 「畢竟佢哋還押咗一年」

羊村繪本案|官裁表證成立 7.18 結案 辯方指拖延結案陳詞對被告不公 「畢竟佢哋還押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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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周三( 6 日)在區域法院第 2 日審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所有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出,希望明日結案陳詞,「唔想再拖延,畢竟佢哋(被告)還押咗一年。」控方稱需要一至兩星期準備結案陳詞。彭一度反駁:「我可以快馬加鞭,唔知點解控方唔可以快馬加鞭。」

雙方經商討後,終決定於 7 月 18 及 20 日結案陳詞,5 名被告繼續還押,離庭前與親友揮手。

控方早上讀出承認事實,指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將繪本放在商店,讓公眾免費領取,又指首被告負責聯絡商店及媒體,宣傳及分發繪本。偵緝警員則確認,在 3 個 YouTube 頻道,包括「流走英倫」、「Escape Hongkonger」等,發現「羊村」繪本的影視版。(見另稿

官裁表證成立 案件涉憲法爭議

經過 2 日審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下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所有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本案爭議點包括涉案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是否具有引致暴力或製造公眾騷亂或混亂的意圖;涉案罪行是否涵蓋「中央」;是否符合憲法,即符合《基本法》第 39 條「依法規定」、以及有否干預受《基本法》第 27 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 16 條保障的發表自由權利。

辯方盼明結案陳詞 控方反對

代表次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辯方已就憲法爭議,向法庭呈交詳盡的書面陳詞,希望周四( 7 日)就上述爭議作出口頭結案陳詞,並以「要點 ( bullet point )」形式,向法庭呈交其他案情爭議的書面陳詞,強調「唔想再拖延,畢竟佢哋還押咗一年。」

控方反對,指本案涉及大量資料,「一個 bullet point (陳詞)係唔足夠」,建議明日先就憲法爭議陳詞,其他案情爭議押後處理。

辯方:押後結案陳詞對被告不公平

彭耀鴻質疑,控方做法對被告不公平,因被告已還押一年,而涉案控罪最高刑期是兩年,「再拖落去,好快去到一個位,無論判乜嘢都過咗(刑期上限)啦。」

法官郭偉健聽畢雙方陳詞,直言「似乎冇人諗過對我公唔公平。」法官又指,法律議題不容易,他亦需要時間閱讀資料,建議控辯雙方先提交書面陳詞,「我都要明你哋 submission(陳詞),我先可以提問題。」

控方稱需時準備陳詞 辯方:點解唔可以「快馬加鞭」

控方回應指,需要一至兩星期準備書面陳詞,旁聽人士聞言大叫:「出年啦!有冇搞錯?」彭耀鴻則指,「主導權喺控方度,事實上冇乜爭議,點解仲要咁耐?」

他又指,「我可以快馬加鞭,唔知點解控方唔可以快馬加鞭。我聽日要做(陳詞),我今晚係可以唔駛訓,唔知控方點解唔可以利用今晚嘅時間?」法官聞言謂:「因為你係 SC(Senior Counsel 資深大律師),叻過佢囉!」,引起旁聽席大笑。

控辯雙方經商討後,最終決定於 7 月 18 及 20 日處理結案陳詞,5 名被告繼續還押。

5 人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5 名被告依次為黎雯齡(25 歲)、楊逸意(27 歲)、伍巧怡(28 歲)、陳源森(25 歲)及方梓皓(26 歲),同報稱言語治療師,分別為時任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和委員,同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5 人於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香港和黃凱晴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 3 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具意圖:

1)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香港特區或激起對其叛離
2)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叛離
3)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4)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5)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政府 2021 年 10 月刊憲,公布職工會登記局根據法例,撤銷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工會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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