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路德會入稟指香港國際學校斂財違慈善理念、教育不符聖經價值 警告或收回校址

美國路德會入稟指香港國際學校斂財違慈善理念、教育不符聖經價值 警告或收回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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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香港國際學校校長不合資格

原告為 The Lutheran Church Missouri Synod,被告為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School Association Limited。

入稟狀指,香港國際學校的校長,並非美國路德會的成員或傳教士,亦不是被告公司的董事成員,原告亦沒有准許其任命,該校的管理層大部分不是路德會成員,基督教老師的數量亦不足。該校提供的教育,不符合路德會的價值,亦不能將該校教育推廣予所有學童。

原告:該校有超過 28 億元淨資產

入稟狀指,該校學費一年逾 31 萬元,而自 2019 年 5 月起,該校推出價值 3 百萬元及 5 百萬元的債券,允許購買者的孩子可獲優先取錄。而 2024 中香港的入息中位數是 20,500 元,一般家庭並沒能力支付該校學費。

入稟狀續指,該校從事高度投機性的私募股權投資,沒有正式諮詢原告或該校家長。從該校 2024 年 7 月完結的財政年度結算可見,該校有超過 28 億元的淨資產(net assets),等於或超過該校 47 個月的營運成本,亦超過教育局建議的 10 倍儲備水平。

入稟狀指,被告當學校是一盤生意經營,該校擁有財政盈餘及資產,不能彰顯慈善的辦學宗旨,限制更多人接受該校教育,尤其是有需要的學童。該校累積的財富,只能利及現有的校方成員。

原告:該校教育與原告提倡價值不符

入稟狀又提到,該校的宗教教育,未能向學生傳達基督教的福音,與原告提倡的教育並不相符。該校提供的課程包括「靈性探索」(Spiritual Exploration),內容有冥想、瑜珈、森林浴(forest bathing) 等。而路德會提倡聖經新約與舊約,是實踐信仰的唯一準則(The scriptures of the old and the new testament as the written word of god and the only rule and norm of faith and practice),被告提供的「靈性探索」課程,不能提倡路德會的價值。

入稟狀亦指,香港國際學校允許校內,辦非基督教的宗教活動,例如在圖書館慶祝猶太教的「光明節」(Hanukkah)。而該校的「多元、平等、包容和公義社團」(Diversity, Equity, Inclusion and Justice Council),曾在 2023 、2024 年在校內慶祝印度教的「排燈節」(Diwali),亦在 Instagram 上發布有關 LGBTQ+ 的帖文。

原告引用聖經章句指出,路德會的價值認為,同性戀、同性婚姻、跨性別認同的行為,不應被接受或宣揚。

索償逾 1,300 萬元

入稟狀指,如果被告未能依從雙方的運營協議經營學校,原告有機會在 2028 年 6 月前,收回該校位於淺水灣及大潭的校址,以及保留修改入稟狀的權利。

入稟狀續指,原告需要尋求物業顧問、香港與美國律師審計該校與被告,於 2022 年至 2024 年的運作,而被告不能履行與原告之間的營運協議,故原告根據協議向被告索償約 175 萬美元(折合約 1,363 萬港元)的費用,以及後續所需的訴訟成本等。

入稟狀要求,該校徵收的學費,不能超過統計署發表的月入中位數 50%,或要根據法庭認為合適的數量而訂,要確保學校教育對所有兒童開放。另外原告要求被告,禁止以違反協議的方式經營學校,包括人事任命。校方亦要確保該校提供的宗教教育,符合路德會提倡的價值及準則。

原告聲明:或另設新校
被告聲明:指控有誤不能接受

美國路德會一方亦於周四(11 日)發表聲明,指無意從訴訟中,獲取經濟賠償,其目的在於要求被告一方履行協議內容,並指如校方能遵守協議內容,可終止訴訟。

聲明亦指,若校方拒絕履行協議內容,原告一方已預備終止協議,及要求校方撤出校園,並在原址設立另校「Hong Kong Pacific School」。

香港國際學校的營辦機構 HKISAL 亦發聲明,指 9月10 日收到美國路德會法律代表送達的傳票,指稱 HKISAL 違反了《營運協議》。聲明指,HKISAL 不接受美國路德會「所作出的這些缺乏事實根據且具誤導性的指控」,又指多年來一直與對方持續商討,期望能夠和睦達致一個符合香港國際學校最佳利益的解決方案,對美國路德會在此情況下仍選擇發起訴訟深感失望。

聲明指,HKISAL 將堅定捍衛立場,香港國際學校將繼續如常運作,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HCA17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