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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開山刀兼發「血洗共狗」言論 26 歲男判囚 9 月 官:被告認為中共政權邪惡

藏開山刀兼發「血洗共狗」言論 26 歲男判囚 9 月 官:被告認為中共政權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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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26 歲電腦程式助理員,被指在社交媒體發布「血洗共狗,更待何時」等言論,兼藏有開山刀等武器,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周四(14 日)被判監 9 個月。

辯方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沒案底,案發時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被告親自求情稱,已學懂要成熟處理生活上不同意見,稱自己和家人已付上很大代價,望可盡快重建人生。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被告對中共政權感憤怒,認為其邪惡,圖用開山刀攻擊有關人等,又指涉案開山刀體積大,「如果用嚟攻擊他人,必定造成嚴重傷害」,案情嚴重須判監。
官裁被告對中共政權感到憤怒

案件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控罪及案情均非常嚴重,因被告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血洗共狗,更待何時」、「香港獨立,唯一出路」、「中共走狗要搞我快手啲,開山刀等緊你」等言論;而涉案兩把開山刀體積大,分別長 74 及 60 厘米,「如果用嚟攻擊他人,必定造成嚴重傷害」。

裁判官續指,法庭經審訊後,裁定被告對中共政權感到憤怒,認為其邪惡,相關政權及人士均不應存在,而圖用開山刀攻擊他們,認為判監以外的刑罰不足以反映罪行嚴重性,遂以判監 9 個月為量刑起點,沒任何減刑因素,最終判囚 9 個月。

被告親自求情:與家人已付很大代價

辯方求情指,被告從事遊戲相關行業,2022 年 3 月起因案離職,現「為糊口而疲於奔命」。他事發前一直奉公守法、沒案底,還押 23 日後深切反省過失,案發時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現已明白做人要謹言慎行。

被告另獲裁判官准許親自求情。被告稱,他在還押時,有懲教人員和他分析案件,指「香港係有好多完善制度,不需用其他方法表達意見」,他之後有所成長,學懂作為一個人,要成熟處理生活上不同意見,稱自己和家人已為此事付上很大代價,現望可盡快重建人生。

被告李健永(26 歲,電腦程式助理員),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馬鞍山欣安邨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把彎刀(開山刀),及各一把武士刀、匕首、斧頭、棒球棍,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另被控兩遊蕩罪 官裁不成立

李原被控兩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指他分別在 2021 年 4 月 8 及 20 日,在北角廉政公署 7 樓女廁外單獨遊蕩,導致郭姓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兩罪在 2022 年 2 月 18 日經審訊後被判罪名不成立。

ESCC21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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