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起在囚,至今將近六年,服刑之時年僅 24 歲。由在囚缺席大學畢業禮開始,失去了二千多日陪伴家人的時光,亦無法像九十後同輩般成家立室、投身社會,只能在僅有黑白的牢房渡過漫漫年月。」
這是黃之鋒今年 9 月在赤柱監獄親筆寫下的求情信開首。上月他滿 30 歲,已在獄中近 6 年。
中三投身社運,這是他第八次面對判刑,在被告欄內站立約一個半小時,聽着法官宣判期間,時而望鐘、時而望向公眾席,更多時候眉頭緊皺。最終,他被判囚 10 年。
宣判一刻,庭內有人哭泣;散庭後,有人想上前跟他握手,有人高呼:「我哋等你出嚟呀!」
近 10 年前看着他首次入獄的好友,如今仍坐在庭內,這些年靠書信與探訪繼續陪伴。原定兩個月後的重聚未能如期,好友 Louis 寫道:「我還是相信,我會等到他出來的時候。」
編按: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 2020 年 7 至 11 月與羅冠聰等勾結外國勢力,周四(5 日)被判監 10 年。案情指他們涉循「國際線」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中國政府。法官譚耀豪裁定黃之鋒「罪行重大」,與羅冠聰同屬主腦。(詳見報道)

30 歲的黃之鋒
2026 年 11 月 5 日,早上 9 時 24 分,上月剛滿 30 歲的黃之鋒步入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被告欄。
羈留室開門聲響起,原本低頭閉目、雙手握拳狀似祈禱的旁聽人士,以及埋首記錄庭內狀況的多位記者倏然抬頭。
「出嚟喇。」
50 多人的目光,集中在那抹藍色身影上。正庭右方一排記者席,瞬即響起滴滴嗒嗒的鍵盤聲——如果沒有上訴,這將是黃之鋒完成服刑之前,最後一次公開露面。
黃之鋒在被告欄內拿着一本書和一本簿,邊點頭邊看着庭內眾人,未走到座位已急急伸手接過並戴上傳譯耳機。
黃的親友說,他手執的是《金大中自傳》。這位韓國前總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有「亞洲曼德拉」之稱,在軍政統治期間曾入獄及被軟禁。
坐好之後,黃之鋒的目光由右至左掃過,逐一向親友、公眾和記者點頭。
第八次面對判刑
這是黃之鋒人生第八次面對判刑。他第一次被判監,也是在高等法院。
2017 年,20 歲的黃之鋒,在「雙學重奪公廣案」中,被上訴庭由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改判監禁 6 個月。判詞指,社會瀰漫「違法達義」的歪風,該案是「極佳例子」。
那時還未解散的「學聯」,以及已停運的「學民思潮」,有逾 30 人到庭旁聽。與黃之鋒相識於學民的錢詩文和 Louis ,那年分別 22 、23 歲,第一次目睹黃之鋒入獄。

Louis 哽咽憶述,他當年已離開學民、剛投身職場,「我會覺得嗰陣⋯我其實係有少少唔知點樣面對件事㗎⋯未試過身邊有朋友去坐監。」
「我係唔係太識,或者唔係太知道,我應該點樣去面對佢,或者點樣去處理件事,或者其實我哋嗰期又唔算好熟,咁我更加唔知點樣去面對,同埋去寫信畀佢,我都有呢個迷惘。」
黃之鋒服刑 2 個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終審法院最後恢復原審判決。
仍然到場的人
事隔近 10 年,他們的年紀都轉入 3 字頭。再次在高等法院聚首,又是為了黃之鋒判刑。但前來的學民戰友,只剩錢詩文、Louis、Gloria 等數人。
錢很早到達法院,坐在最接近被告欄的家屬席。她戴上口罩,看不清神情。Louis 和 Gloria 則在開庭後入庭,坐在家屬席附近。
到庭的還有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岑子杰、黃浩銘、陳皓桓。黃浩銘一度入庭,看了黃之鋒一會便向他揮手說「走喇」,隨後換岑子杰入內。黃之鋒先後向兩人點頭示意,其後換成陳皓桓入庭,一直留至判刑結束。


等候開庭的數分鐘
等候開庭期間,黃之鋒神情略顯凝重、疲倦,黑眼圈明顯。他不時望向公眾席,有人經過便點頭示意,偶爾出神,又數次轉身望向法庭的時鐘,分針愈接近 30 分,他望向時鐘的次數愈頻密。
法官席旁的門,數次有職員進入,黃之鋒幾乎每次都立即挺直腰背。見來者不是法官,才放鬆下來。
9 時 31 分,門後傳來響亮的敲門聲,保安高叫一聲「Court」,眾人行禮,聆訊開始。
黃之鋒已握好筆,攤開了筆記本,準備抄寫。
全程站立的 1.5 小時
《國安法》指定法官譚耀豪甫坐下,隨即以英文表示,「在今年 9 月 2 日,黃之鋒承認控罪、案情⋯現在會向被告頒發判刑及理由⋯法庭準備了中、英文版判刑摘要,會在判刑結束後派發,詳細判刑理由會上載至司法機構網站⋯」
譚耀豪緊接表示「被告人,請你起立。」
黃之鋒立即站起,怱忙間說了一句「OK」。
譚隨即宣讀判詞,由「簡介」讀起。黃之鋒身軀微微傾前,雙手壓在前桌的簿上,右手握着原子筆,左手張開成弓,視線頻密在家屬、記者席和法官之間徘徊。
譚耀豪其後複述辯方的求情陳詞,提及如何判斷罪責。讀到《國安法》第 29 條的量刑指引時,黃咬了一下牙,側身望向牆上的時鐘,身軀往前傾,把頭探至被告欄的欄杆之間。
9 時 38 分,黃一度出神,但聽到譚提及「呂世瑜案」時,突然轉望向家屬席,嚥了一下口水。再聽到譚提及「黎智英案」,他將右手緊握的原子筆倒轉,以蓋身一端在筆記簿輕點幾下。
再過 10 分鐘,法官開始複述案情,提及所涉國家時,黃之鋒緊皺眉頭望向地面,雙手撓後擺在腰間。坐在他前方的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江學禮、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一度閉目數分鐘。
約 10 時半,譚耀豪讀至量刑部分,黃隨即抬頭引頸望向法官。當譚指本案屬「罪行重大」時,旁聽有人吸了一口氣,黃則低頭抄筆記。
譚其後宣布,以監禁 13 年為量刑起點,延伸庭的公眾嘩然。正庭內,旁聽席傳出索鼻子的聲音,黃的表情未有太大變化,繼續低頭抄寫。
譚續指,被告更生進展良好,值得嘉許,但罪行嚴重,個人背景等求情作用有限,最有力的求情因素是及早認罪,會按《國安法》的量刑框架,由監禁 13 年減至刑罰下限 10 年。黃嚥了嚥口水,皺眉望向法官。公眾席已傳出哭聲。
譚再提及整體性原則,說會把 47 人案餘下的 2 個月零 2 天刑期,與本案同期執行,黃皺眉低頭,嘆了口氣,說了聲「唉,搞錯⋯」,隨後邊搖頭邊抄筆記。
11 時 02 分,譚耀豪宣布最終判囚 10 年,其中 2 個月與 47 人案同期執行。黃之鋒聽畢獲准坐下。
辯方早前提到,黃之鋒原定於明年 1 月 7 日出獄。如今如不獲行為良好扣減,他將要服刑至 2036 年,屆時 40 歲。
「我哋等你出嚟呀!」
譚宣布退庭時,錢詩文已彎身飲泣,身旁親友與她相擁而泣,Louis 低下頭雙眼通紅,Gloria 握緊袋子,陳皓桓亦俯身向前,拍了拍錢和親友的肩膊。
混亂間,一位年長女士急步走近被告欄,想伸手入欄內與黃之鋒握手。黃縮手搖頭稱,「喂喂我唔得⋯」隨即有懲教人員阻擋,亦有司法機構職員拉開女士。她向黃稱「加油啊!」黃向對方點頭示意。
幾乎每次黃之鋒上庭都到場的雷玉蓮亦走出走廊,向着正在離開的黃之鋒喊:「我哋等你出嚟呀!」
黃之鋒回應「多謝大家。」
親友說,黃臨入羈留室前,還說了句「我愛你哋。」




等他的人 未說的話
離開法院時,錢詩文和 Louis 起先不願受訪,直接離開。
記者追問下,錢語速緩慢,哽咽說「作為佢嘅親密朋友,我哋今日真係需要啲時間去消化呢件事,所以多謝大家關心。」
有記者再問,對黃之鋒被判監 10 年的感受。Louis 未有直接回應,只說「多謝大家一直都咁關心之鋒同埋支持之鋒,多謝大家。」
事隔約 12 小時,兩人先後在社交媒體發帖,寫下未及細說的感受。

錢詩文的帖文,用上她和黃之鋒的合照,提到兩人相識時,她 18 歲,而黃之鋒 17 歲。
她說,「當時我們不知道未來將會如何被時代的洪流推著走;不知道會經歷十數年的羈絆和變化,關係變得如此重;不知道將來會有一天,心臟要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
她亦引述兩人的信件對話,其中一段取自今年 3 月的話,提到「希望你信我,有一日我哋可以係 shibuya 重聚。希望到六、七十歲時,我哋也能好好往來,謝謝你嘅記掛,我才不會『一切盡在不言中』,但言語不足以表達我所有嘅欣慰。」

不時向友人笑稱黃之鋒很「八卦」的 Louis ,這次的帖文則提到,「雖然我取笑他是『八婆』,但這幾年裡香港的同路人感情越來越少,但他就是讓我安心的存在,與其說我陪伴他,倒不如說大家一直互相陪伴對方。」
信仰基督教的黃之鋒,曾在信中向 Louis 引述《約翰一書》4:18 經文,「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Louis 在帖文表示,「我不是教徒,但我相信愛本身,愛真的改變很多事情,也讓我有機會重新認識之鋒」。
「原本兩個月後,2027 年 1 月 7 日就能在外面和他不用隔着一幅牆再見面,還說要跟他到 Gay Bar 見識、聽他彈結他、開 party、談身邊朋友的八卦之類,一切又要再延後,但我還是相信,我會等到他出來的時候,我會盡力繼續陪伴他。」

HCCC18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