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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 2021 年七一向禮賓府擲易燃物 男女被控縱火 7.19 轉區院審 女子准保釋

被指 2021 年七一向禮賓府擲易燃物 男女被控縱火 7.19 轉區院審 女子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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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歲男被指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被控一項縱火罪,被捕提堂後還押至今。控方今起訴同案另一名 19 歲女生,周二(28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女生以 1 萬元現金擔保,但須遵守每天宵禁及報到等條件,同時將男女被告的案件合併,並應控方要求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案件 7 月 19 日將於區院再訊。
男被告還押近一年
女被告准保釋不得離港

男被告自 2021 年 7 月 5 日首次提堂後被拒保釋,還押至今。女被告 2021 年 7 月被捕後獲警方擔保,今向法庭申請保釋獲批,條件為:現金 1 萬元、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居於指定地址、每晚 11 時至早上 5 時宵禁,及每天早上 6 至 9 時期間往警署報到。

被告依次為:王俊彥(24 歲,報稱無業)及盧凱瑤(19 歲,侍應),被控一項「縱火」罪,指兩人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島上亞厘畢道香港禮賓府內,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禮賓府範圍內,下亞厘畢道的植被,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SCC 11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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