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安秀苑居屋地盤工人死亡 遺孀入稟高院索償

觀塘安秀苑居屋地盤工人死亡 遺孀入稟高院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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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為安秀苑居屋地盤

原告為死者朱二森、馮玉冰(代表她本人及其他受養人);被告為瑞安承建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朱二森於 2023 年 3 月 21 日,於觀塘安秀苑居屋地盤(安達臣道石礦場RS-1號地盤)發生意外死亡,而「瑞安」疏忽及或違反僱傭合約、與法定責任。原告要求就相關損失索取賠償。

瑞安因事件受審
控方指工人墮下 官拒納

死者朱二森(終年 52 歲)是直接受僱於瑞安的雜工。

2025 年 6 月 30 日,「瑞安」因事件被裁定一項關於沒實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傳票則罪成,罰款 21,000 元;另一「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墮下」罪則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朱二森 2023 年 3 月 21 日獲指派在地盤的 A 座 16 樓進行圍封工作及到 15 樓清理建築廢料。當天上午 10 時 26 分,朱被發現倒卧在 A 座的 1 樓平台,送院後不治。

控方指朱有機會從 16 樓一條闊 29 厘米的施工縫,下墮 2.74 米至 15 樓。官指綜合分析各方證據後,認為施工縫或少於 29 厘米闊,死者從施工縫下墮逾兩米的說法難以成立。

至於另一傳票控罪,官則指「瑞安」公司沒開展訓練計劃,教導工人處理特定工作,例如清理建築廢料或碎石時要遵守及留意的規例,並向工人提供相應工作守則,遂判罪成。

HCPI2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