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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明年 5 月開審 准保釋赴英交流

記協主席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明年 5 月開審 准保釋赴英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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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本月 7 日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警方其後落案起訴陳朗昇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周四(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陳朗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 5 月 16 日開審,預計審期 2 日。另外,陳朗昇將於 9 月下旬前往英國牛津大學參加路透新聞學研究所的「學人計劃」,為期半年。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本案沒有離境限制,准陳朗昇保釋期間赴英,但須向警方提供英國住址及聯絡電話。

路透新聞學研究所所長尼爾森在 Twitter 表示,歡迎陳朗昇於 10 月到訪牛津大學,成為「學人計劃」一分子,又指大家都期待接待這位傑出、資深記者。

陳朗昇庭外表示,對於今次能夠赴英參加牛津大學「學人計劃」感到「好開心」,同時感到意外,「我覺得法庭做呢個決定係艱難」。

他又指,現時難以將本案與新聞自由掛勾,惟留意到今日同一時間,有新聞界慶祝國慶酒會,「但記協主席就要上庭啦,我諗呢個可能係一個反差大家望到⋯依家香港新聞界面對嘅一個情況。」

陳朗昇否認阻差辦公

被告陳朗昇(41 歲,報稱網媒 Channel C 採訪主任、記協主席),否認「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7 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 26781;及阻礙她執行公務。

《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2 年;《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阻礙公職人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6 個月。

案件明年 5 月開審 料審期 2 天

控方指,將傳召 6 位警員作供,辯方則指被告有機會作供,及傳召一名證人。辯方表示不爭議被告身分、麥花臣場館外錄影片段及警員隨身錄影機所拍攝片段的連貫性,但會就社工林曉樺涉阻差辦公脫罪、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之相關法律原則陳詞。

裁判官排期本案於 2023 年 5 月 16 至 17 日審訊,另預留 4 月 25 日再提堂。

官准陳朗昇離港 須向警方提供英國住址

另外,陳朗昇原於 9 月 29 日前往英國牛津大學參加路透研究所的「學人計劃」,辯方盼法庭批准他離港 6 個月,遭控方反對。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批准陳朗昇離港。

裁判官亦關注陳朗昇在英國的情況,辯方表示,被告會向警方提供其英國住址及聯絡電話,以及搬屋時通知警方。

陳朗昇的保釋條件包括:2 萬元保釋金、須於香港報稱地址居住、向警方提供英國住址、電話號碼,如搬屋須在 48 小時內通知警方。

裁判官向陳朗昇表示:「畀咗個期你,要準時返嚟,否則係另一項刑事罪行」,陳朗昇表示明白。

2022 年 9 月 22 日,記協主席陳朗昇採訪期間被指阻差辦公,下午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攝:Nasha Chan)
2022 年 9 月 22 日,記協主席陳朗昇穿上印有「新聞自由」字樣的上衣應訊。(攝:Nasha Chan)
WKCC337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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