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2022 年 9 月赴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今年 9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5 天,陳准保釋候上訴。
根據高等法院資料,陳於本年 12 月 13 日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排期聆訊。
陳朗昇在原審時,供稱因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擔心資料再遭外泄而問清截查警員身份。原審裁判官梁嘉琪今年 9 月 25 日裁決時,拒絕接納其證供,指警員有合理理由截查陳,又指案發時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惟陳仍繼續詢問,形容他是「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被控阻差辦公
42 歲被告陳朗昇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7 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 26781;及阻礙她執行公務。
《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2 年;《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阻礙公職人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6 個月。
HCMA468/2023(WKCC337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