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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煽惑參與「反疫苗集會」 38 歲男子判囚半年 官:提方法避追蹤 有預謀犯案

認煽惑參與「反疫苗集會」 38 歲男子判囚半年 官:提方法避追蹤 有預謀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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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38 歲售貨員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煽惑他人參與「反疫苗集會」及慢駛,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兩罪,還押至周二(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莫子聰表示,被告所為打擊港府抗疫政策,同時增加傳染疾病的風險,又指他呼籲司機慢駛及「響咹」等,以避開警方追蹤,反映其犯案有計劃和預謀,需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最終判囚 6 個月。被告妻子聞判後失聲痛哭,親友從旁安慰。
辯方:被告真心相信疫苗不安全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百病纏身,除患異位性皮膚炎、眼部疾病外,社交上亦出現問題。辯方透露,被告與坐輪椅的妻子互相依賴,因妻子的身體狀況,「真心認為疫苗有唔安全嘅情況」,對政府抗疫方針感憤怒。

辯方強調,涉案集會不涉暴力,或針對執法人員,被告只是轉發帖文,並非政治領袖,無甚影響力,其後亦主動叫停集會,最終無人參與,望法庭考慮到他有真誠悔意,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

官:公眾安寧及衞生限制集會自由

莫子聰判刑稱,《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集會自由,但當影響公眾安寧和衞生時須受限制。裁判官認為,被告煽動沒打針的人參與集會,並杯葛使用「安心出行」,對港府抗疫政策造成打擊,同時增加傳染疾病的風險。

莫續指,更甚的是被告提出其他方法避開追蹤,包括建議使用零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呼籲司機慢駛及「響咹」等,反映其犯案有計劃和預謀,大大增加破壞社會安寧及交通意外的風險,故判刑需具阻嚇性,監禁無可避免。

官:網絡呼籲集會影響力具大

莫認為,雖然沒證據顯示案中群組有多少人,但不構成減刑因素,被告妻子的身體狀況亦不構成求情理由。莫最後稱,考慮到有關集會經網絡宣傳,影響力可以十分具大,遂以 9 星期及 9 個月作兩罪的量刑起點,計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囚 6 個月。

李誠熙( 38 歲,售貨員)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15 日與 18 日,煽惑他人參與將於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香港島舉行的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同年 11 月 15 日與 20 日,煽惑他人於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香港島的道路上慢駛,以導致港島車道受阻。

案情指,被告為「世界自由集會(香港)」Telegram 群組的其中一名活躍管理員,其帳號有呼籲司機慢駛及「響咹」、阻塞港島區交通的訊息,亦曾建議參加者「快閃」及使用零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以避開警方追蹤。他在警誡下稱:「我都係因為反疫苗,所以先呼籲下啲人出嚟示威,最後都冇人出嚟。」

KCCC 99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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