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經理涉12度擅用內部系統 查閱商業機構資料 押後9.28再訊

東區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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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12 度取用內部資訊系統

被告湯家莉(39 歲,證監會法規執行部時任經理),被控 12 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指於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香港,12 度取用證監會的電腦,而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據廉署新聞稿,湯家莉在案發期間,涉在證監會的內部資訊系統,先後 12 次查閱 10 名人士及商業機構的資料。湯當時在企業失當行為組任職,主要負責有關上市公司的詐騙調查,該 12 次所查閱的資料與其職務或負責調查的個案無關。證監會其後解僱湯。

ESCC196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