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否認荔景站偷拍裙底 辯方指待找大律師 官押後8.17開審

被告 何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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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未定大律師」

被告在第三度提堂時表示,下次會有律師代表,惟周四第四度提堂時只有事務律師陪同。裁判官彭亮廷與控辯商訂審期時,辯方提出「未定大律師」。官原訂於 7 月底開審,但辯方提出押後至 8 月 17 日以待尋找大律師。

控方提出申請屏風及特別通道。辯方無反對。辯方亦表示不會就身分、警誡供詞及拘捕爭議。控方暫定傳召兩名證人,辯方暫時無證人,預計審訊一天內完成。官要求在 8 月 3 日進行審前覆核,予辯方律師提出爭議點。

被告 何家俊
被告何家俊周四離開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涉偷拍已被停職

被告何家俊(39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指他於 2025 年 8 月 1 日,在香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 X 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 X 同意。

警方早前指,男子原本隸屬青衣分區,現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STCC75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