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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認偷拍女下屬裙底 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認偷拍女下屬裙底 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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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高級入境主任被控於 2022 年 2 月,在入境處的機場辦公室內偷拍女下屬裙底,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周五(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引述辯方求情稱,47 歲被告羅懿誠與事主是上司下屬關係,犯案是一時衝動,已有深切悔意,案發後辭去工作,並尋求輔導。裁判官指,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可給予被告機會不用判監,但感化令不足以反映罪責,因此判處社服令。
案情:事主教用網上系統 發現被告疑偷拍裙底

根據早前認罪案情指,被告羅懿誠(47 歲)案發時為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亦是案中事主 X 的上司。案發時,被告聲稱就職員更表問題須詢問 X 的意見,X 逐進入被告辦公室,彎腰使用被告的電腦。被告則坐在 X 後方的椅子上,被告詢問 X 如何將職員更表傳送至個人電郵,X 找到有關功能後向被告解釋,惟 X 相信被告應看不到其在電腦上的示範,認為被告似乎對其回應不感興趣。

案情續指,X 其後再回答被告問題時,轉身見被告左手拿着一個 A4 橙色文件夾,平放在大腿,右手則拿著手機屏幕打開向上,被告立刻將手機藏在橙色文件夾下。X 因而關注被告的動作,並留意到被告再次由文件夾中拿出手機,並將手機放在距離 X 左膝後方約 3 寸,X 當時認為被偷拍裙底。被告再詢問有關系統問題,並要求 X 提供登入密碼,X 當時感到害怕,稱要回到座位找密碼,隨後致電男友和發短訊予同事。

被告其後被捕,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 X 曾進入其辦公室,惟對其他問題保持緘默,其手機經檢驗後,未有發現任何電子證據。

控罪指,被告涉於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南離港大堂入境事務處辦公室內,出於拍攝 X 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該 X 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

WKCC30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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