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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法委會「鬧雙胞」 梁耀忠認襲擊騷擾議員加監 2 周 官:行為火上加油

逃犯條例|法委會「鬧雙胞」 梁耀忠認襲擊騷擾議員加監 2 周 官:行為火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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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2019 年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建制派及民主派分別派員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最後「鬧雙胞」。同年 5 月,建制派護送獲推舉的石禮謙開會時,被多名民主派議員阻止,其後七名民主派議員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七人中,正就六四案服刑、原定最快下周一獲釋的街工梁耀忠,周三( 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為同案中首名認罪的時任議員。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事件嚴重,被告雖非與其他被告同伙,但行為難免令人誤以為同伙,「令當時十分糟的情況,好似火上加油咁」,稱判監是恰當刑罰,最終判梁耀忠加監兩周。梁另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周浩鼎,控方在判刑後申請撤銷此控罪,獲裁判官批准。

梁耀忠就兩案服刑  原定下周一獲釋

控方庭上透露,梁現有兩宗案底,均與非法集結相關。裁判官打斷指,案發時梁沒案底。控方同意,並稱梁原定最快下周一(13 日)完成服刑。翻查資料,梁耀忠兩宗案底分別為 2020 年六四集會及 8.18 集會案,前者判監 9 個月,後者判監 8 個月,一度獲判緩刑。

求情:梁大半生服務草限階層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 69 歲,案發時沒案底,大半生出任公職、服務弱勢社群及草根階層。他明白在任議員干犯本罪性質嚴重,但望法庭考慮他案發時,大部分時間在後排沒行動、站在「比記者更遠嘅位置」,且當時是因為見雙方情緒激動,才走近石禮謙搶咪,希望提出休會,讓彼此冷靜,只是用錯方法。

辯方又指,連同梁耀忠本人,被告共獲 39 封求情信,由其子、立法會前議員石禮謙,及前藝人、現為執業律師的翁靜晶等人所撰,均與梁相識多年。其子的求情信指,梁耀忠服刑期間染疫,出現「長新冠」症狀,且在囚工作致背部有傷患,望父親可早日獲釋調理身體。

官:行為火上加油

裁判官表示,案發時情況激烈、混亂,被告行為難免令人誤會與其他被告同伙,「不過是以不同策略行事」,「令當時十分糟的情況,好似火上加油咁」。但考慮被告動作不激烈,以判監 3 周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減至兩周,「除此之外睇唔到任何減刑因素」,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即加監兩周。

民主派兩度主持會議未選出主席

案情指出,2019 年 4 月,民主派涂謹申兩度主持《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惟均未選出主席。5 月初,建制派議員李慧琼召內委會,商討由建制派議員石禮謙主持該法委會主席選舉,獲大比數通過,另訂定同月 6 日開會。民主派則訂定同日由涂謹申主持會議,並選出涂謹申做主席,再訂同月 11 日開會。其後建制派亦延至同日開會。

5 月 11 日早上,民主派在立法會開法委會,建制派議員石禮謙、陳恒鑌、周浩鼎、葛珮帆亦前往開會。一條由大紀元所攝的呈堂片段,見石禮謙等人欲前往被涂謹申、郭榮鏗所佔的主席台,召開建制派訂定的法委會會議,多名民主派議員「前赴後繼埋身阻止令石禮謙宣布休會」。

被告其後緩慢走近石禮謙,數次試搶他的咪。期間被告曾觸碰石,但與陳、葛沒有直接身體接觸。事後陳恒鑌、周浩鼎、葛珮帆報警,葛珮帆驗傷驗出左肩及頸部背面有新傷患。

7 時任議員被控違特權法

同案被告依次為范國威、朱凱廸、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梁耀忠、陳志全。

首 5 人同被控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指他們在 2019 年 5 月 11 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襲擊、妨礙或騷擾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范國威另被控同日同地另一時段,襲擊、妨礙或騷擾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

朱凱廸、區諾軒、梁耀忠、陳志全同被控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指他們同日同地,襲擊、妨礙或騷擾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周浩鼎、葛珮帆。

ESCC 25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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