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2019 年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林卓廷否認妨礙陳恒鑌、周浩鼎兩罪的案件,周四(30 日)展開第四天審訊,由控辯作結案陳詞。官押後至下周四(11 月 6 日)裁決。
控方指,重點是在石禮謙被前方數名議員搶咪的「關鍵時刻」,林在其後方觸碰石的上臂,「嘗試伸手搶咪」、不斷說話,可推斷林與朱凱廸等人共同阻止會議進行,導致陳、周無法參與。又指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記憶和觀察「未必咁準確」。
辯方指,控方從沒清楚指出林與其他議員有何「協議」,林的行為與其他被告的關聯,亦無法解釋,林與石的接觸如何增加陳、周的困難。
第三天審訊|石禮謙作供:林關心身體、沒感到有人欲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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