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剛確診思覺失調的 20 歲青年在葵涌醫院日間復元中心接受訓練期間,疑獨自離開,即日被發現在住所墮樓亡。青年的媽媽曾受訪,質疑院方沒發現兒子離開,更在事故發生後半小時才知兒子失蹤。
青年的母親周一(27 日)就事故入稟區域法院,循人身傷亡案起訴醫院管理局涉疏忽,要求局方賠償。案件排期明年 1 月 21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剛確診思覺失調的 20 歲青年在葵涌醫院日間復元中心接受訓練期間,疑獨自離開,即日被發現在住所墮樓亡。青年的媽媽曾受訪,質疑院方沒發現兒子離開,更在事故發生後半小時才知兒子失蹤。
青年的母親周一(27 日)就事故入稟區域法院,循人身傷亡案起訴醫院管理局涉疏忽,要求局方賠償。案件排期明年 1 月 21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2023 年,威爾斯親王醫院新生兒深切治療部內,早產女嬰 Angel 因輸注管活栓未開啟一度斷藥,同日身亡。經 6 日死因研訊後,5 人陪審團於周五(17 日)退庭商議逾一小時後,一致裁定事主「死於自然」,死因為「肺動脈瓣狹窄」和「早產併發症」。家屬聞判神情冷靜。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時指,若確認早產嬰在事故前有「存在的致命病況」,而醫療介入亦不能防止死亡,就算過程出現醫療不正確、疏忽,可裁死於自然。陪審團亦向醫管局提出建議,設立通報事故的「事故初步溝通機制」,平衡家屬的知情權及運作需要。威院發言人指,知悉及尊重裁決,會詳細研究和跟進建議,已執行措施提升輸注程序安全。
案情指,輸注管活栓未打開發生於凌晨大約 3 至 4 時,但家屬逾 12 小時、嬰兒死亡後才獲通報。死者的媽媽日前陳詞,永遠不會知道要是藥物能準確輸注,結果會否不同,更難過的是父母沒即時獲通知,若非有今次研訊,很多事情可能永遠不會被公開討論。
第五日研訊|家屬落淚陳詞:疑點不能僅以「病人體弱」作結 盼女兒短暫生命改變社會
59 歲女病人 2024 年在博愛醫院抽取子宮活組織化驗後,其樣本混雜了另一癌症病人的活組織細胞,終被錯誤診斷患有子宮內膜癌,遭切除子宮、輸卵管、卵巢等。惟院方事後化驗事主的子宮組織,發現沒癌細胞。
涉事病人周三(10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醫管局索償,指局方及其僱員的疏忽或不作為,而令其蒙受人身損傷。入稟狀沒有列明索償金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 11 月 27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醫委會紀律研訊小組周二(26 日)展開紀律研訊,判二人各停牌 4 個月,暫緩執行兩年。
辯方求情稱,二人犯案僅個別事件,並呈上港大教授袁國勇及醫管局前行政總裁高拔陞的信件,當中稱讚莊慧敏致力打擊新冠疫情,為人正直誠實。辯方又指,二人承認因一時疏忽、心不在焉而偷竊,明白行為嚴重,日後不會重犯。研訊小組主席蔡堅表示,考慮二人對醫學界的貢獻,接納他們已充分反思,亦接納盜竊案屬個別事件,重犯機會不大。
一名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2010 年起被施加「有條件釋放令」,他稱首 4 年都不知可向精神健康審裁處覆核命令,其後亦不知可尋求法律援助,結果 4 度自行覆核均遭駁回。他在 2023 年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醫管局和審裁處沒向他解釋權利,構成不公。
法官高浩文周一(24 日)裁定男子勝訴,指醫管局違反普通法要求,沒採取切實可行步驟,確保申請人及其親屬知道病人有權向審裁處申請覆核。判詞提到,「若病人根本不知道這些權利,可以說這些權利實際上是無價值的」,人權等字詞亦只是空話。
申請人夏志偉回覆《法庭線》查詢,形容花了 4 年時間研究法律行動,「算是活出一點點意義!」,又指現時尚待律政司會否上訴,但相信案件都已成案例,能幫助其他人。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五(18 日)進行第 25 日研訊,由警員馬振康、林偉榮的代表作結案陳詞。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指,深信林偉榮帶陳上警車的片段「具震撼性」,但指並非唯一的證據,又指陳的離世是惋惜,但不代表家屬方有特權以「偽問」為名挑起陪審員的情緒。
郭引多項證據反駁專家證人李淵粦的證供,並指不能肯定是林警的行為導致陳輝旺死亡,提醒陪審員「唔好只著眼(林偉榮)將『箍』改成『掂』」,需公正無私處理每一個證據。各方完成陳詞,案件押後至 7 月 28 日,由裁判官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
第 24 天研訊|家屬方結案:警員如黑社會捉人 警方代表結案:武力較溫和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四(17 日)進行第 24 日研訊。
家屬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昨日完成陳詞,法庭傳譯員今翻譯其陳詞,指他質疑警員的供詞是謊言,與閉路電視片段等不符,又指他們將陳帶上警車有如「黑社會在街上捉人」,懇請陪審員作出陳是「非法被殺」的裁決。
警務處一方結案時,對家屬表達深切慰問,表示對死因沒有既定立場,引警員、警司庭上證供,指均界定陳為「頑強性對抗」,可採取前踢、按壓、胡椒噴霧等「強制拘押控制」,惟警員均無使用相關手法,認為當時使用的武力「較溫和、克制」。研訊周五續。
第 23 日研訊|家屬方結案:警員控制時頗暴力、警車上拳打 應裁定陳非法被殺
物流公司「海迅供應鏈有限公司」上周五(4 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醫管局拖欠逾 1,613 萬元服務費。入稟狀又提到,醫管局曾遲繳逾 4,700 萬元服務費,導致海迅遭供應商、銀行等索償。
醫管局回覆查詢指,一直有跟相關承辦商保持密切溝通,表明只要雙方按照合約條款妥善商討服務安排及涉及費用,便會按合約要求支付費用,醫管局會繼續循不同途徑與承辦商解決有關爭議。
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被指於 2021 年,「搬龍門」更改項目規格及洩露機密資料,令友人獲優勢中標,獲判價值逾 13 萬元的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康及其友人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五(2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指,康佩玲提議以資金製作動畫,向次被告即其友人表示,會做任何事令對方中標,二人的 WhatsApp 亦顯示,康明知會有利益衝突的風險以及可能違法。在採購過程中,康亦一度修改項目規格,令友人更易中標,而友人終獲 13.25 萬元的訂單。
2022 年 4 月,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其後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一(21 日)被高院原訟庭法官姚勳智駁回。
官拒納二人的招認是受警員誤導、不是出於自願,又指從閉路電視所見,交易過程顯示二人清楚知悉貨物有否被掃瞄,「有默契地共同行事進行盜竊」。此外,二人所盜竊的 9 項物品,單是未付款、值 898 元的海膽,便高於二人已付款的貨物,「港幣 600 餘元的總付款,又怎能足夠付清呢,更莫說其他未付款的貨物總值也不少」,遂裁定控方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