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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警員供稱在紅磡警署檢取被告背囊內證物 包括急救反光背心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警員供稱在紅磡警署檢取被告背囊內證物 包括急救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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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時任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黃展浩供稱,他在紅磡警署為被捕人士檢取證物,從首被告的背囊搜出急救反光背心及包紮用品,並將物品放入大袋,交給證物部同事,期間沒有非法干擾證物。

此外,第六被告代表律師突反對部分相片呈堂,被暫委法官黃士翔批評浪費審訊時間。案件押至周二(28 日)續審,待辯方整理相關文件。
警員在紅磡警署檢取證物 供稱沒非法干擾

案發時駐守西九龍重案組、偵緝督察謝依琳今供稱,2019 年 11 月 18 日早上接獲高級督察黃瀚緯通知,前往科學館電梯大堂拘捕 17 人,包括本案 6 名被告,並將他們分成兩批帶上警車。

時任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黃展浩則供稱,同日在紅磡警署處理被捕人士的證物及警誡,下午 4 時 40 分,黃為首被告陳俊邦檢取證物,如背囊內的泳鏡、護目鏡、口罩、一隻黑色手袖,以及一件印有「急救」的反光背心及包紮用品,即繃帶及紗布。黃將物品放入大袋,交給證物部同事,表示期間沒有非法干擾證物。

辯方突反對第六被告相片呈堂 官批浪費時間

黃續指,同日亦有處理第六被告袁太林的證物,指其衣物「有啲藍色嘅液體拈咗上去」。

代表第六被告的律師突然表示,反對第六被告部分相片呈堂,暫委法官黃士翔質疑:「你一早知道反對㗎嘛?點解依家先俾(反對理由書)?你啲理由唔係今朝先諗出嚟㗎啦?」辯方律師同意,法官指以現時情況而言,或有需要重新傳召證人,「幾嘥時間?幾浪費審訊程序?」

案件押至周二(28 日)續審,候辯方整理相關文件。

6 被告被控暴動 案發時 15 至 20 歲

6 名被告依次為陳俊邦、陳頌欣、郭添明、羅健洋、李日朗以及袁太林,案發時各人介乎 15 至 20 歲。李及袁分別為理大專上學院及高級文憑課程學生,其餘 4 人並非理大學生。他們否認於 2019 年 11 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DCCC 191、192、195、197、199、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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