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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科學館保安主管稱曾為被捕人提供膠袋放物 後由他帶警起回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科學館保安主管稱曾為被捕人提供膠袋放物 後由他帶警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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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三(29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

科學館保安員供稱,案發早上看到一批人從後門衝入,「後門俾佢哋夾硬抆開咗」。另一名保安主管供稱,該批人士要求放下身上物品,他遂着同事提供膠袋,而他則向該批人士稱:「除出嚟嘅嘢就扔喺度」。

他又指,警方到場後,他「第一時間」告知警員,並帶警員起回相關物品,又向警指「我睇住佢哋除出嚟。」案件周四(30 日)續審。
保安主管:一批人衝入 進電梯大堂

科學館保安員李建能(譯音)供稱,2019 年 11 月 18 日早上 8 時,看到一批人從後門衝入科學館,指「後門俾佢哋夾硬抆開咗」。李見狀上前阻止,惟對方力度猛烈,成功進入電梯大堂。李阻撓不果,隨即通知控制室,等候保安主管處理。

科學館保安主管何華聲供稱,當日看到一批人走進電梯大堂,遂通知科學館經理。何表示,有時看到他們聊天,但自己並非長期觀察他們,不太發覺有特別事情發生。

保安提供膠袋讓對方放物品
「第一時間」告知警、帶警起回

控方指,閉路電視片段拍到有保安向該批人士提供膠袋;何解釋,他們想放低身上的物品,何請示上司後,着同事向他們派發兩個膠袋,何則向該批人士稱:「除出嚟嘅嘢就扔喺度」,並將兩個載有物品的膠袋放在科學館的「後欄」。

何供稱,其後警方到場,他第一時間告訴警方,該批人士的物品位置,又帶警員起回相關物品,並向警方稱:「佢哋有兩袋唔要嘅嘢放喺度(後欄),我睇住佢哋除出嚟。」

6 被告被控暴動 案發時 15 至 20 歲

6 名被告依次為陳俊邦、陳頌欣、郭添明、羅健洋、李日朗以及袁太林,案發時各人介乎 15 至 20 歲。李及袁分別為理大專上學院及高級文憑課程學生,其餘 4 人並非理大學生。他們否認於 2019 年 11 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DCCC 191、192、195、197、199、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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